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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電單車合法化 今年實現?

州參眾兩院都曾分別通過法案 但沒有共同接受的方案 外賣郎盼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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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這幾個月來,紐約州的一些議員和自行車協會正在推動「電單車」在紐約州合法化。布碌崙的紐約州眾議院助理議長奧迪茲(Felix W. Ortiz)甚至表示,希望今年就實現電單車合法化。您贊成嗎?

華埠E-bike電單車行的老闆劉先生在檢查外賣郎送來維修的自行車。
華埠E-bike電單車行的老闆劉先生在檢查外賣郎送來維修的自行車。(蔡溶/大紀元)

在紐約,電單車的最大使用群體是餐館外賣郎,無論在曼哈頓中城還是下城,到處都能見到外賣郎騎著加裝了電瓶的自行車。原因顯而易見。現在外賣郎面對日益長距離的送餐要求,送餐要快,一天工作時間又長,很多40多歲、50多歲的外賣郎體力有限,電動自行車無疑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華埠E-bike電單車行的老闆劉先生和外賣郎。
華埠E-bike電單車行的老闆劉先生和外賣郎。(蔡溶/大紀元)

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私家車,但是現在,美國人也開始緊跟世界環保潮流,隨著紐約市繼續擴建自行車專用道,在紐約騎自行車車的人越來越多了。4月25日記者在曼哈頓區長布魯爾主持的「紐約自行車未來」座談會上,見到數十名「老中青」自行車愛好者,以西人白人為主。當日的討論主題之一,就是推動電單車在紐約州合法化

電單車除了是外賣郎的坐騎外,一些白領上班族也青睞電單車。於是,部分州議員現在商議,索性將電動自行車合法化。

警局多次嚴打電單車 也無法遏制

與自行車相比,電單車騎起來更省力,速度更快也更省時間。只因電動單車根據紐約州的法律不屬於機動車,不能合法上牌照,據悉,紐約州明令禁止時速超過15哩/小時的電動車上路,然而電單車時速一般為20哩/小時左右,所以早在2004年起就不能合法在紐約州的街道上行駛。

加之2013年,紐約市議員樂萍在自己轄區——紐約上東城收到市民舉報,說外賣郎騎著電單車,不遵守交通規則,發生撞傷行人的事件。所以她針對商用電動單車提案,禁止在紐約街道上行駛。2015年紐約市警局出台執法細則,不但沒收違規車輛,還要罰款500~1000美元。

然而,儘管多個警局曾多次聯合打擊和整頓電動自行車上街,例如3月22日,曼哈頓南區警察局屬下多個分局統一行動,24小時內在曼哈頓下城就沒收了247輛電單車,市警局今年沒收了600輛電單車。但外賣郎為了謀生,不可能放棄電單車,問題依舊沒有得到遏制。

電單車銷售年年增長

電動自行車是自行車行業全球增長的主要來源。紐約自行車聯盟執行總監溫克勒(Paul Winkeller)在他的一篇倡導自行車的署名文章中說,2015年美國出售的電動自行車超過20萬輛,預計每年將增加10%。他說,如果騎電動自行車的禁令取消,全州各地的自行車零售商(通常是小企業主)將實現銷售和收入的大幅增長,這將對紐約的小企業起到推動作用。

加州在2015年合法化了電動自行車,並將電單車按速度分成三個等級規範。自行車製造商和零售商現在集中在紐約遊說,希望能夠成為其它州效仿的典範。

多年來,紐約州立法者都有提法案,以使電動自行車合法化。不過,法案要麼在參議院通過,要麼在眾議院通過,但從未獲得同時通過。

奧迪茲:希望今年就讓電單車合法化

但是,電動單車在紐約是合法出售的,因為這是由聯邦法律管轄的。聯邦法規定,時速20哩以下的電動單車可以當作普通單車出售。但是騎電單車卻違法,因為這是州法管轄。這是很矛盾的一件事情。

紐約州的一些民選官員正在考慮立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州眾議員、州眾議院助理議長奧迪茲曾在今年3月草擬新法,想通過紐約州立法改變這一規定,還表示「希望今年就讓電動單車合法化變成現實」。

「我認為應該讓電動單車合法化」,奧迪茲表示,應該保護弱勢群體使用電動單車;而且現在還有店家銷售電單車,如果這個有市場,他們就有責任設法讓電單車合法化,在紐約州和紐約市都合法。

當初,如果外賣郎遵守交通規則,電單車的禁止法案或可以避免。反對電單車的意見,主要針對那些不守規矩的騎行者,由於配備了電池,騎行速度介於普通單車和摩托車之間,當它穿梭於機動車道及行人路時,會對交通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脅,帶來「路權」的困擾。

奧迪茲說,新法將會納入保護行人的規定,比如禁止在人行便道上騎電單車,規定限速等安全法規。

州議會電單車提案林林總總 各不相同

來自羅切斯特的州眾議員、州議會交通委員會主席甘特(John Gantt),以及布碌侖的州參議員迪蘭(Martin Dilan)年年提電單車立法,不過細節上一直有變化。去年在參議院通過、卻在眾議院被否決的議案中,他們把任何不超過750瓦特、在馬達動力輔助下時速為20哩的單車歸為「電動自行車」,可在自行車車道上行駛。

今年,兩院又有電單車提案,甘特和迪蘭提出的「1018號草案」類似去年的提案,要求騎手戴頭盔,年齡必須16歲以上,否則面臨50美元的罰款。

州參議員奧馬拉(Thomas O’Mara)的另一項提案是使「一級」電單車合法化,這是一種類似於歐洲、日本等地日漸流行的電動輔助單車(Pedelec),在踩腳踏時便可啟動電力,讓單車以腳力與電力一起驅動,時速限制在20英里,稍高於一般人踏單車平均速度,一旦超速,會自動斷電。

奧馬拉的法案還將允許紐約市和其他城市制定自己的規則,讓當地政府能更靈活地在道路法規上規範不同種類的電動自行車。

外賣郎:期盼法案通過

在華埠愛烈治街的一家E-bike電單車行修車的陳姓外賣郎說,自行車有一定局限性,就是健康的青壯年騎行距離過長也會感到體力不支,很多外賣郎年齡都不小了,像他這樣50歲上下的人很多,以前最遠送15條街外,現在要騎40條街,載著5~6個人的餐,一天平均騎30~40趟,電單車是他們養家餬口不可或缺的一個工具。

一般人踏單車平均時速為9至12英里,也可以短暫達20英里,外賣郎通常使用的電單車,在電動輔助下時速可達20~25英里。至於危險性問題,他說﹕「踩普通單車也可以很危險的,有些人騎腳踏車,比我用電單車還快,最重要還是做好單車安全教育。」

老陳送外賣有20年了,非常期盼法案通過,說只要能合法上路,外賣郎們都願意遵守規則,「本來沖紅綠燈,在行人道上騎車,及在街上橫衝直撞逆行,就是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都是不應該的。」

能否獲市長和州長支持 仍存疑問

E-bike電單車行的老闆Eddie林先生說,只要規管得當,可以處理到安全問題,電單車有助紐約成為環保低碳城市,騎車還開始影響到一些人在租房時的選擇,居住權更大了,它影響的是很多方面。

有了這個交通工具,人們可以在市裡可以住偏一點便宜一點,公寓更漂亮,租金卻更便宜。尤其是布碌侖一些交通不便的區域,地鐵網絡欠缺或不太規律的地方,通勤成本的考量迫使人們將目光投向了電單車。林老闆說,他的顧客當中有不少西語裔人士,有些人騎電單車從上下班,從布碌侖的布什維克區(Bushwick )與綠點區(Greenpoint)騎過威廉斯堡橋到曼哈頓。

另一名來自福建陳姓外賣郎也說,他住在布碌崙日落公園區,在天氣好的季節,他選擇騎電單車到曼哈頓華埠上班,半小時就到,更快捷、更可靠、更經濟。

面對處於上升趨勢中的電單車,一禁了之並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不過,電單車能否成為多方共贏的交通方式,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不明朗因素,除了未知市長白思豪、州長庫默是會否支持新法案之外,市府其他機構會否開綠燈也是未知之數。白思豪的副新聞秘書薩爾說:「紐約市警察局及交通局正在審核法案,並且把重點放在安全性及執行性上。」◇

責任編輯:艾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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