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大中國留學生命案 主犯曾無情毆打紀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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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2014年夏天,位於洛杉磯市中心附近的美國私立名校南加州大學(USC)發生中國留學生紀欣然被劫殺事件。其父母赴美奔喪痛哭的一幕至今仍留在人們的腦海裡。嫌犯曾供認打劫紀欣然的動機是因他是中國人,一定有錢。

如今三年已經過去,殺害紀欣然的四名嫌犯正在一一受審。繼去年10月女嫌犯亞歷杭.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首先被定罪後,另一名主犯安德魯.加西亞(Andrew Garcia)的陪審團審判也於上週開始,並在週一(6月5日)繼續。

2014年7月遇害的南加州大學中國留學生紀欣然。(領英圖片)
2014年7月遇害的南加州大學中國留學生紀欣然。(領英圖片)
紀欣然父母去年7月底曾來洛杉磯參加獨子葬禮。(劉菲/大紀元)
紀欣然父母2014年7月底來洛杉磯參加獨子的葬禮。(劉菲/大紀元)
原訂1月12日(星期一)舉行的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被殺案初審再次被延期。代表紀欣然家屬的律師蔡玟慧(前排左二)和美國內蒙古總商會會長于中霞(前排左一)敦促華人繼續關注此案。(劉菲/大紀元)
代表紀欣然父母的律師蔡玟慧(前排左二)敦促華人繼續關注此案。(劉菲/大紀元)

代表紀欣然父母的律師蔡玟慧在5日的庭審結束後表示,儘管被告的律師多次實戰拖延策略,但是總體來說,對加西亞很快會有一個公義的判決,預計週三就可進入結案陳詞。

2014年7月24日凌晨12點45分,24歲的電子工程系研究生紀欣然在從學習小組返回公寓途中遇襲,被用棒球棒擊中頭部。他儘管傷勢嚴重仍勉強回到宿舍,一大早被發現死在床上。

打劫紀欣然的四名西裔青少年,加西亞、格雷羅、德.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及奧喬亞(Alberto Ochoa)作案時年齡在16到19歲之間,其中格雷羅和奧喬亞未滿18歲。

根據副地區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的描述,當時德.卡門、加西亞、格雷羅、奧喬亞下車劫持紀欣然,整個過程被檢控錄像記錄下來。紀欣然被打了三四下,眼鏡被打碎,他試圖逃離,但是加西亞從奧喬亞手中拿過棒球棒,甩著球棒繼續追打紀欣然,「不停地打,簡直就是無情地打」。

加西亞和格雷羅在德.卡門啟動汽車後逃離現場,最終與其他人回到車內。紀欣然則勉強支撐著走回他四樓的公寓。然而他的傷勢是如此嚴重,即便當時立刻得到急救也無法挽回生命。第二天,在血泊中的紀欣然被室友發現並報警。

紀欣然不是當晚唯一的受害者。離開南加大校園後,加西亞和他的同夥又開車好幾個小時到Dockweiler海灘,繼續用球棒打劫了一對男女。不過他們比紀欣然幸運得多。受害男子雖然受到攻擊,仍可以報警並指認了加西亞和奧喬亞,導致他們被逮捕。之後警方將兩起案件聯繫在一起,找到了殺害紀欣然的凶手。

週一,在法庭上,負責該案的DNA專家出庭作證,確認加西亞棒球棍及衣褲上的血液DNA和紀欣然完全相符。

據蔡玟慧表示,加西亞的辯護律師仍然試圖拖延,追問警方是否在逮捕加西亞和審訊他之前,向他宣告了米蘭達權利(Miranda rights:指嫌犯有保持沉默和要求律師協助的權利),因為按照美國法律,如果沒有這個動作,證詞可能作廢。辯方追究的理由是審訊加西亞的錄像未錄下警察向其宣告米蘭達權利的一幕,但多位警官在法庭作證確實有向他宣告。因此她估計證詞不會受到影響。

另外,蔡玟慧說,通過審訊錄像可以看到,加西亞極盡否認之能事,能賴掉就賴掉,能推給他人就推給他人。一開始他還否認自己在車上,直到警察出示證據,他才承認。

加州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可判死刑。蔡玟慧說,美國法律本來對罪犯就比較寬容,加州更是如此。但其危險性在於:如今青少年心智發育早,網上資訊發達,如果沒有好的教育環境,就會發生不幸而殘暴的青少年犯罪。另外有些成年不法者會利用法律漏洞,操控未成年犯罪,「把青少年推到前面去」。她說:「欣然的父母希望凶手得到嚴懲,就是希望對社會一個警示⋯⋯讓欣然的生命不要白白犧牲。」

去年被判定一級謀殺罪成立的格雷羅,目前還在等待正式宣判。檢方此前表示,對四人中的成年者也不準備尋求死刑判決。◇#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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