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有功?判死刑的原福建公安高官獲5次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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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2日訊】涉「廈門遠華走私案」的中共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莊如順,6月獲第五次減刑。大陸媒體7月11日爆出其減刑裁定書內容,令曾牽扯中共高層激烈博弈的「遠華案」又一次走入公眾的視線。

1990年代後期的遠華走私案,被稱為是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來的「第一大走私案」,廈門遠華集團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人民幣,下同),偷逃稅額300億元。落馬的官員中包括原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原總參二部部長姬勝德、原中共廈門市委書記石兆彬、原中共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原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政界、軍方、公安官員,最終有700多人涉案,前後約有三千餘人被約談。2000年11月8日,廈門走私案的首批25起案件公開審理,莊如順、楊前線等14人被判處死刑。

澎湃新聞網7月11日報導了當年被判死刑的莊如順的最新一次的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裁定書的內容顯示,莊如順6月1日再獲減刑7個月,刑期執行至2024年5月1日止。這是莊如順第五次獲減刑。減刑決定由福建龍巖市中級法院所作。莊如順現在福建省閩西監獄服刑。

之前大陸媒體曾起底,莊如順與「遠華案」的主犯關係密切,他利用權力為121輛走私汽車非法辦理《罰沒證》;在公安機關緝捕賴昌星的關鍵時刻,莊如順把公安部嚴令抓捕的有關情況告訴賴昌星,並出謀劃策極力勸告賴昌星儘快出逃。賴昌星出逃後,莊如順隨即落馬被查。

香港《明報》2001年2月14日曾報導,莊如順在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提出上訴。在上訴期間,莊如順每日都寫出數千字揭發材料和思想匯報,涉及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官員。

上述裁定書顯示,莊如順自2006年後,幾乎每三年獲得一次減刑。福建省高級法院於2006年8月1日對莊如順減為無期徒刑;2009年12月2日,又對其減為有期徒刑18年; 2012年6月7日,福建省龍巖市中級法院對其減去有期徒刑2年;2014年10月30日,又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

被莊如順協助外逃至加拿大的賴昌星已於2011年7月22日被遣返回中國。賴昌星在逃亡加拿大期間披露,中共官員都愛錢、都想要女人,只要覺得穩妥,就會去沾,錢只要是覺得可靠,都會去拿;自己知道很多事情,只要講些東西出來,一些官員就會下台。

媒體曾普遍報導,1999年爆發的遠華案由時任中共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多名江澤民心腹捲入遠華案,其中包括江澤民的大祕賈廷安、其他二名祕書及親信賈慶林等。#

責任編輯:楊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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