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石油貪瀆案 前總統魯拉判刑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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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3日訊】巴西工黨籍前總統魯拉今天在聖保羅沿海1棟3層樓中樓建築受賄案被判貪汙罪名成立,一審聯邦法官莫羅判他監禁9年6個月。

這是巴西自1988年立憲以來,首位前總統就刑事控罪被裁定有罪。但莫羅(Sergio Moro)未下令羈押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魯拉可以自由向聯邦地方法院提出上訴。

根據聯邦法務部的檢控,建設公司OAS支付巴西幣370萬元的賄款給魯拉,作為與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簽署3項工程合約交換條件,賄款則透過預留和裝修3層樓中樓,以及支付儲藏魯拉個人財物倉管費的方式給付。

如果二審維持原判,魯拉可能喪失參加2018年總統競選機會。由於法院通常需要1年左右來審理,有可能在下屆總統選舉前夕才做出裁決。

莫羅在判決書中指稱,「對1位前總統的刑事定罪感到遺憾,但緣由是他所犯下的罪咎於法不合。」

法官表示,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已證明魯拉和巴西石油公司貪腐機制之間的關係,「魯拉在犯罪機制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因為是由他提名擔任巴西石油公司董事會成員的人選,同時居於國家發言人的地位。」

不過,「因缺乏足夠的實質證據」,法官在魯拉被控透過儲藏其個人財物倉管費的方式,接受OAS賄賂的部分,宣判貪污與洗錢罪名不成立。

今天下午,魯拉的辯護律師批評法官的判決,堅稱魯拉是無辜的。工黨也發布聲明指出,魯拉被判刑是「對民主的攻擊。」

除了這宗控案外,魯拉在有關巴西石油公司貪瀆案調查程序中,還有6件官司纏身。(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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