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美國陷政庇危機 前BIA局長:非改不可

建議增加邊境執法部門「起訴裁量權」 將移民法庭的有限資源集中用來處理遞解案件

前司法部移民審查辦公室主任、前BIA主席Osuna到紐約討論移民問題。 (施萍/大紀元)

人氣: 70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7年0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在昨天(7月18日)於「紐約移民研究中心」(the Center of Migration Studies of New York)舉辦的移民事務研討會上,前美國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主任奧蘇納(Juan P Osuna)認為,當前的美國庇護體制存在著「深刻的危機」,並提出,通過嚴格入境審查、加速處理遞解案件來緩解困局。

奧蘇納表示,現在到了美國改革庇護法制度的時候了,即便在目前的體制中,也應該給邊境執法部門增加起訴裁量權,即給「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或者「國土安全局」(DHS)等機構以更大的權利,讓他們有權決定移民可以留下或者馬上遞解出境。

奧蘇納是上屆司法部「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主任,監督移民法庭事務,此前他從2000年起就任「移民上訴委員會」(BIA)主席,從事政府移民工作長達17年之久。奧蘇納認為,當前的美國庇護體制存在著「深刻的危機」。「我們在國際上有保護難民的義務,我們的法律也規定給那些害怕在本國受到迫害的人提供庇護。」奧蘇納說。「但是,現在人數太多了,積壓的案子處理不過來。……所以這套已經存在了100多年的體制到了重新審核的時候了。」

目前,處理政治庇護案件時有兩種方法:一是非抗辯式的(non-adversarial),比如申請人合法入境、沒有遞解令的情況下申請政治庇護,在移民局政治庇護辦公室處理的過程。或者是非法入境者在收到遞解令之前進行的面談(通常發生在邊境移民監獄)。二是抗辯式的(adversarial),是指當事人接到遞解令以後,申請政治庇護、想要取消遞解的過程,抗辯式的通常發生在移民法庭。

奧蘇納認為,處理難民的方法可以走「抗辯」的方法,也可以走「非抗辯」的方法。「我們如何在這個國家處理難民申請問題?……我們現在是兩條分岔的系統。我認為我們應該好好辯論一下,到底想要哪種。」他建議,也許應該全部採用「非抗辯」的模式,然後把移民法庭留做它用。

即便在現行的體制中,他認為也應該給予法庭前的執法部門以更大的「起訴裁量權」,即由移民與海關執法局或者國土安全局及其他執法機關來決定,哪些案子送到移民局,哪些需要起訴,哪些直接關押……「這些在其它聯邦法庭有效率的辦法、有效率的方面在移民法庭上都沒有以一種更有意義的方式實踐,」他說:「如果給執法機關更大的酌情權,就會減少移民法庭的積壓案件數量,讓移民法庭集中審理那些應該遣返的案子上,比如犯重罪的、黑幫成員以及對國家安全有威脅的個人的起訴上。」◇

責任編輯:艾倫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