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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前被關5年 男子告政府違憲 看法官如何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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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聯邦法院法官Simon Fothergill本週二裁決,對於一些無法及時遣返的人,政府在等候遣返期間關押當事人這一做法,是符合憲法的,只是有時候實施起來可能不盡人意而已。

裁決說,現有法律中的固有機制允許當事人對關押和關押條件提出上訴,因此完全符合憲法。有時候出現不符合要求的事,屬於執行管理不善的問題,而不是說這條規定本身違憲。

提出上述挑戰的是被遣返的牙買加男子Alvin Brown。30年前,Brown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移民加拿大,成年後因多次違法(多與毒品和武器相關)被定罪,被剝奪永居身分。2011年刑滿釋放後,又因違反釋放相關限制條款,被邊境安全官員拘押等候遣返。

但牙買加政府拒絕頒發旅遊文件,加拿大政府以Brown構成航空風險和公眾威脅等理由,將其收押在安全級別最高的拘押所,這一關就是5年,去年9月終於成功遣返。

Brown及其支持者認為,因各種原因無法及時遣返的外國人,被政府關押多年,不知道何時才能釋放,這一做法很殘忍,處罰過當。

Brown上訴提出,當事人被遣返前關押時間超過6個月,就是違憲,要求將遣返前最長關押時間限制在18個月。

Fothergill認為,鑒於被遣返當事人最終必定要被釋放,高等法院應考慮權利自由憲章是否可要求最高關押期限,允許繼續申訴。參與此案申訴的停止移民拘留網絡(End Immigration Detention Network)表示,他們打算把官司繼續打下去。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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