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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鈺儀案初審被判詐騙罪成立 上訴明年開庭

欠債上千萬元 女老闆豪宅被賣三百萬抵債

債主共40個 只有一家銀行獲賠

潘鈺儀與一名華裔女子2005年花234萬加元在約克區Aurora小鎮Leslie Street買下一棟豪宅。(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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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多倫多前富都名宴負責人潘鈺儀(Yuk-Yee Pun,又名Ellen)破產時表示,她約有40個債主,總債務超過一千萬加元。不過,潘宅被變賣套現335萬元後,只有一個債主獲賠償,那就是中國工商銀行。

前多倫多餐飲集團老闆潘鈺儀欠債上千萬元。(周月諦/大紀元)
前多倫多餐飲集團老闆潘鈺儀欠債上千萬元。(周月諦/大紀元)

 

《大紀元》獲得的安省地產文件顯示,潘鈺儀與一位華裔女子2005年花234萬加元在約克區Aurora小鎮Leslie Street買下一棟豪宅。

為獲得貸款,潘鈺儀先後把這棟豪宅抵押給多個債主,如中國工商銀行、紅石管理服務公司、一家華人諮詢服務公司等。因欠工商銀行的貸款一直沒還清,銀行決定收回房子。銀行在2015年6月賣掉潘宅用於清償借款,成交價是335萬加元。

那棟豪宅是潘鈺儀2014年宣布破產時的唯一財產。潘宅被變賣套現335萬元後,這筆錢全部用於清還工商銀行的貸款與相關費用。這意味著其他債主無法獲得賠償。

根據潘鈺儀的破產文件,一旦她無法償還貸款,工商銀行與加拿大奔馳(Mercedes-Benz,又名平治)金融服務公司在所有債主當中,有資格優先獲得賠償。前者貸給潘鈺儀312萬加元,全是有擔保的債務(Secured debt);後者借給潘10萬元。

工商銀行表示,潘鈺儀與其公司一共欠銀行344萬加元。這包括貸款本金和利息,還有銀行的多項開支,如律師費、保險費、地產稅、房產評估費、物業管理費等。潘宅被變賣套現335萬元,這筆錢被用於清還貸款,剩下的錢不足以支付其他費用,所以其他債主得不到賠償。

潘鈺儀還欠一家華人諮詢公司55萬加元。這家公司的華人老闆告訴《大紀元》,其公司沒獲得任何賠償,令她很失望。

絕大部分債主都沒拿回欠款,其中包括加拿大稅務局、安省財政廳、安省勞工廳、Aurora當地政府、中國信託銀行(CTC Bank)、滿地可銀行、滙豐銀行、密西沙加華人中心、頤康基金會及其他多名華人。

上訴法院明年開庭

潘鈺儀案還沒結束。2016年8月,安省法官德爾(Justice Nyron Dwyer)判決,潘鈺儀的刑事詐騙罪名成立。

今年1月,安省法官宣布,潘鈺儀被判有期徒刑30個月。她還欠吳先生59萬元,須在10年內還清。否則,她還須連續服刑3年。宣判的同一天,她的保釋申請獲批,暫時不用坐牢。保釋條件是一位華人女子同意支付擔保金5萬元。潘鈺儀不得離開安省,必須把護照交給警方。

潘鈺儀不服判決,向安省上訴法院提交了上訴申請。今年7月26日,上訴法院職員Stacy告訴《大紀元》,法院已接受潘鈺儀的上訴申請。她估計,潘鈺儀案將於2018年開庭。她的律師遞交所有文件後,法院將安排開庭日期。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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