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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劣油團訟341師生各賠3萬 台消保會:暫可接受

頂新劣油團訟一審民事判決出爐,16日,消保會召開記者會宣布結果「暫可接受」,並重申對捍衛食安與源頭管理的重視。(李怡欣/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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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頂新劣油壟罩全台,高雄國中、小營養午餐也用到頂新油製產品。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104年11月受理39校、10,650人集體求償,創下史上最大萬人食安團訟紀錄。

106年8月15日臺灣彰化地院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消保會16日公布,法官認定頂新應賠六龜國小、五甲國小、新竹縣竹東鎮立幼兒園及台南顯宮國小等4校、共341人,每人3萬元,合計1千萬餘元。

從萬人求償到百人獲賠,消保會表示,經過一年多更嚴謹的資料核對,扣除原告中表示,是吃到用頂新原料的「彰益自然(素食)奶油」的35間學校、共10309人,委任律師謝以涵解釋,頂新出包油品是「動物油」並非素油,法官扣除上述原告求償實為合理。

消保會強調,食安法罰則加重,仍有不肖業者混水摸魚,消保會堅信「源頭管理」可有效降低食安問題,業者應負起源頭管控,否則誠信商譽終將被消費者唾棄。

至於,為何賠償金額是3萬元?消保官解釋,依據規定無法提出致命危害直接關聯證據,規定賠償上限9萬元;在本案中,法院依據財損5千元、非財損(含精神撫慰)5千元,各乘3倍計算得出。

對於,一審獲賠4校、341人,每人3萬元。消保官對於判決結果表示,暫時可接受,是否上訴,待一周後收到判決書再評估;謝以涵律師則認為,頂新應會再上訴。

責任編輯: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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