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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493家事業單位 未足額進用身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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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19日訊】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應進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機關計1萬6875家,其中未足額進用單位合計1493家,未足額進用2078人。

勞動部昨天公布106年5月全國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未足額名單,公立單位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市衛生局均未足額進用3人為最多。

私立單位則以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均未足額進用11人最多。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全台共有1萬6875家事業單位需進用身心障礙者。目前雖然實際進用人數達到8萬3123人,已超額進用2萬7125人,但仍有1493家未足額進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暨特定對象就業組長蘇昭如今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公立單位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市衛生局不足額人數為3人最多。第2名則為司法院、台灣橋頭地方法院、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基隆市衛生局、台灣澎湖地方法院等5家,不足額原因多為人員流通來不及遞補所致。

蘇昭如說,私立單位第1名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灣美光記憶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則因聘不到身障者或還未找到適合身障者的工作等原因。

蘇昭如表示,如果企業、學校、團體或政府單位有身心障礙員工的需求,歡迎洽各縣市政府或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就業中心提供職務再設計等資源及服務,幫助更多身障者貢獻所長。(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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