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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區律所——華美移民(ILG):多家500強公司指定合作

EB-5排期停滯,L-1或更看好(下)

想要移民美國,究竟是辦理EB-5還是L-1,哪個比較好?(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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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余亨之舊金山報導)每個新的L-1申請人都要向政府交500美元的打假費用,移民局借助這些費用成立專人小組,不定期的對L-1申請公司進行抽查,特別是新設的L-1公司被抽查的概率很大。移民局要核實新成立的美國公司,是否按照申請材料上的計畫在運營,運營得怎麼樣?雇傭多少人?他們有什麼樣的背景、經歷?有沒有租賃或購買經營場所……

華美移民:L-1要經得起抽查,才能遞交綠卡申請

比如做一個L-1快遞公司,在拿到綠卡之前必須要有盈利;至少要有15~20個司機,他們是全職還是半職,稅表是W-2還是1099,薪水是多少……如果移民局對抽查結果發現問題,會要求L-1公司提供補充材料;如果移民局對補充材料仍然不滿意,會拒絕材料,甚至撤回已經批准的L-1簽證申請。

因此,L-1公司在提交補充材料前,最好請有經驗的移民律師評估,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美國分公司成立一年以上並且運營正常,能符合移民局相關要求,那麼L-1簽證持有者可以遞交EB-1C綠卡申請。

灣區律所,美移民律師事務所(Immigration Law Group LLP)滕家瑞律師。(華美移民律所提供)
灣區律所,美移民律師事務所(Immigration Law Group LLP)滕家瑞律師。(華美移民律所提供)

有經驗的L-1移民律師 熟知移民官要求

一個有經驗的L-1移民律師,非常清楚地知道移民官審批材料的標準和思維運作方式,他可以把申請者提供的資料整理得言簡意賅、一目了然;移民律師審核的商業計畫書,專業詳細;設立的公司結構合理,每個職位都有具體的安排,這會令移民官非常信服。

專業的L-1移民律師能協助您評估一個合適的海外公司,從而避開陷阱、走出誤區。如果你看到幾萬美元就能獲得綠卡的「L-1項目」,或者在海外的分公司少於 6~7個員工,就能獲得L-1簽證,請您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因為需要「國際高管」的公司要有一定實力、一定規模的公司,員工數通常不少於15人,投資額至少約在30~40萬美元。

一家有經驗的移民律所,一定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選擇最佳時機為你遞交EB-1C綠卡申請。如果您的公司納稅情況不好、員工不到位等等不利的情況下,他一定會建議您修改文件,再去遞交材料。這樣,效果可能會好很多。

海外分公司:直接註冊新公司,還是購買現成公司?

灣區華美移民(ILG)發現,很多L-1申請者在建立美國分公司方面都有選擇的困惑:該註冊一個新公司,還是直接購買一個美國公司?滕律師說:「無論是新開公司,還是買現成的公司,美國公司和中國公司只要保持所有權從屬關係即可,可以100%購買,也可控股。」

華美移民(ILG)的一位客戶,他在中國有一個紡織廠,有許多分店,數千員工。他來美國買了一個現成公司(也做紡織),該美國公司本來就有20~30人,他只是買了控股權(51%股份)。這樣,他也成功獲批了L-1簽證。

能申請L-1簽證的人群,大多數也都能辦理EB-5,只是他們不太熟悉美國,也不一定長期在美國駐留。若是很快買個美國公司會有點難度,第一要趕上他剛好在美國;第二要碰到好時機,找到自己想要的企業;第三公司價格要談得攏,又適合做L-1,這樣的機遇就會小一些。因此,L-1是一個很好的移民選擇,而EB-5仍然是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更實際和可行的方式。

EB-5 還是L-1,哪個更適合你?

選擇EB-5還是L-1,究竟辦理哪個比較好?滕律師指出:不管是打工還是自有企業,如果他本身沒有想來美國開公司,沒想找一些投資機會,純粹為了小孩來美國讀書,那麼他就不適合辦理L-1。

滕律師接觸過很多這樣的投資人,為了避開排期或一開始不想投資50萬,先去辦理L-1。結果第一次簽證成功了,等到第二次去審核時被拒了,最後拿不到綠卡,自己和孩子太太都要離開美國,浪費了2至3年時間,最後又重新來辦理EB-5。

滕律師認為:如果投資人剛好在中國有企業,也想在美國做個投資。如果投資人具備這樣的條件,選擇L-1確實比EB-5更好,沒有排隊,辦身份也快一些。

要想知道到底哪種移民方案適合你,最好的辦法是當面諮詢專業移民律師,讓律師幫你分析利弊,而不是自己道聽塗說,或跟風。每個人和家庭情況都不同,你的優勢或許別人沒有。

灣區律所——「華美移民(ILG)」是灣區硅谷幾十家高科技公司指定辦理L-1簽證的移民律所,每年成功辦理各類L-1案件幾百個,現擁有6位資深專業移民律師及50位法務助理,其規模、專業度、經驗,比一般只有幾個人的移民律所更具優勢。對於真正想移民美國、拓展業務的投資人,華美移民(ILG)歡迎您來電諮詢。

華美移民律師事務所(Immigration Law Group LLP)
電話:408-944-9706
地址:3590 N. First St., Suite 310, San Jose, CA 95134
郵箱:eb5@immigrationlawgroup.net
網址:www.immigrationlawgroup.net

本文刊載於舊金山8月5日法律專版,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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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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