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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擬推新法 違規經營比特幣交易臨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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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蓮悉尼編譯報導)為阻遏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澳洲上周發布了一項法律修訂案,未在金融犯罪監管機構AUSTRAC註冊的數字貨幣(諸如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將面臨數年監禁或重罰。

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導,聯邦司法部長基南(Michael Keenan)發布了《2006年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法案》修訂法案,旨在阻遏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法案提議AUSTRAC必須為授權的數字貨幣兌換運營商登記註冊,未登記經營將視作違法,累犯將面臨最高七年監禁,外加42萬澳元罰款的處罰。初犯將面臨時著兩年監禁、最高10.5萬澳元的罰款;曾受到過AUSTRAC警告的將處以四年監禁、21萬罰款。

該法案已提交參議院法律和憲法事務立法委員會(SLCALC),並於10月16日之前提交報告。

此前涉及數字貨幣的交易,包括以數字貨幣兌換國家政府發行「法定貨幣」,如澳元、美元或中國人民幣的交易,並未明確地受到現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律的束縛。

基南通過發言人透露:「數字貨幣能使支付方式更便宜、更高效和快捷,但是與傳統的非現金支付方式相比,匿名性更高。數字貨幣交易是在金融系統管制之外的P2P基礎上進行的,這一事實帶來了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

數字貨幣,又稱虛擬貨幣或加密貨幣,沒有實物形式,其所有人和交易信息都在區塊平台上儲存,只有獲得授權的計算機才能對信息進行更新。

目前,全球以比特幣和以太坊為主的數字貨幣價值已累積超過1200億美元(1500億澳元),令金融機構措手不及,為應對其快速增長和隨之而來的風險,各國政府正在不遏制創新的前提下,努力完善相關的法律、稅收和監管機制。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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