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ut控告Smashburger商標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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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31日訊】(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週一(28日),總部位於爾灣的In-N-Out漢堡公司向總部在丹佛的Smashburger漢堡連鎖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質疑其Triple Double漢堡(含三層起司兩片牛肉)是模仿In-N-Out著名的Double Double漢堡(含兩層起司兩片牛肉)。

訴狀說,Smashburger的三層漢堡和其商標很容易誤導,讓消費者以為產品源自In-N-Out或由In-N-Out授權。

In-N-Out漢堡於1948年創立於南加的鮑德溫公園市,其廣大的粉絲基礎一直令對手垂涎。In-N-Out說,該公司擁有多個各式三明治的商標,有些商標從40多年前就開始用了。

訴狀說,早在1960年代,In-N-Out公司就已經開始在跨州交易中持續使用其註冊的DOUBLE-DOUBLE商標(1963年起)和TRIPLE TRIPLE商標(1966年起)來代表漢堡三明治。

相比之下,2007年創立於丹佛的Smashburger公司只是後起的漢堡新秀。但該連鎖成長很快,於2012年進入了橙縣地區,目前在橙縣擁有3家分店。Smashburger以更好的漢堡概念著稱,使用山羊起司、松露蛋黃醬和迷你Portobello蘑菇等作為澆料。和In-N-Out一樣,Smashburger的漢堡也使用烘烤的淡黃油海綿麪包。

今年7月,Smashburger公司為慶祝創立10周年,推出了Triple Double漢堡。

Smashburger的共同創辦人瑞恩(Tom Ryan)週二於《橙縣紀事報》發表了聲明,說該公司的Triple Double漢堡是為適應下一代漢堡熱愛者而開發的。他還說,這款新的三明治與In-N-Out菜單上的任何一款產品都大不相同。

瑞恩說,坦白的說,Triple Double能引起In-N-Out的關注,讓他們感到受寵若驚。Triple Double漢堡正為Smashburger帶來雙位數的銷量增長。

In-N-Out公司一直非常注重品牌保護,嚴格禁止同行模仿其產品。過去,他們告過多家餐廳,訴訟內容涉及相似的裝飾、制服及Logo等,這些都在該公司註冊商標組合的保護之下。◇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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