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越南2019年稅改 台商賺賠都要課稅

人氣: 479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7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灣台北報導)國際間反避稅趨勢持續延燒,台灣預計2020年開始交換資訊,而越南預計2019年實施稅改方案,賣方無論資本利得或損失皆須課稅,且會向越南公司海外母公司移轉徵稅。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醒台商及早因應。

建立資訊交換平台(CRS)被稱為全球版FATCA法案,宗旨為防堵國際逃漏稅,各國政府自動取得金融帳戶持有人的資訊,並與其他政府交換。台灣預計2020年開始交換資訊。

越南財政部近日舉辦說明會,更改補充現行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特別銷售稅等規定。稅改方案預計2018年提交國會,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其中,「資本轉讓利得」稅將改由「銷售收入總額」課稅,而非現行以「交易淨額」(Net)課稅。也就是說,賣方無論有資本利得或損失,皆須課稅。

另一方面,雖然沒有明文規定,是否包括間接移轉(海外母公司移轉)課稅,但目前稅局實務,已出現針對越南公司其海外母公司的移轉也徵收稅款。

此外,資本弱化規定也被列入稅改提案。資誠建議,企業宜及早檢視並規劃集團目前越南投資架構的資本形成,避免日後產生相關衝擊。

責任編輯:呂美琪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