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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環署公告13食安毒化物 加強源頭管理

環保署化學局長謝燕儒指出,玫瑰紅B、皂黃、吊白塊、香豆素等13種化學物質被公告為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徐翠玲/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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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曾涉及紅湯圓、豆干、潤餅皮、紅茶、粉圓等食安事件,包括玫瑰紅B、皂黃、吊白塊、香豆素、順丁烯二酸等13種化學物質,環保署化學局26日公告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化學局長謝燕儒表示,希望在源頭好好控管這些化學物質,降低業者非法流用、誤用。

這次公告的13種列管毒化物包含孔雀綠、順丁烯二酸、順丁烯二酸酐、對位乙氧基苯脲、溴酸鉀、富馬酸二甲酯、芐基紫、皂黃、玫瑰紅B、二甲基黃、甲醛次硫酸氫鈉、三聚氰胺、α-苯並吡喃酮。

謝燕儒表示,13種毒化物都不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業界非法用作添加物,可能是為甜味、口感、降低成本、香氣、增加賣相、延長保鮮或混淆檢驗品質。後續業者製造、輸入、販賣、使用這13種化學物質,都要取得許可,每年也要申報使用量,同時需在容器包裝上標示「禁止用於食品」。

他舉皂黃為例,皂黃常用於皮革及油漆染色,國人常吃的豆乾應該使用合法食品添加物如黃色食用色素四號與五號做顏色調配,但皂黃使用起來顏色比較好看,且成本只有1/2,過去就有豆乾業者用皂黃替代合法的食用色素。

後續這13種物質,業者必須於期限內依規定辦理,包括107年(2018年)2月15日前進行定期申報、107年7月15日前完成標示、108年1月15日前取得核可文件,才可以製造、輸入、販賣等運作。未依規定者,環保署化學局可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6至50萬元罰鍰。

經濟部與食藥署102年評估57種可能非法流用到食品的化學物質,謝燕儒說,過去已經公告8種塑化劑及3種農藥為毒化物,這次再加13種毒化物,後續還會再評估,還有下一波。◇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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