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初:「邪教」出現在中共法律中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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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21日訊】一、歐洲中世紀宗教裁判所時代認定「異端」的標準是宗教教義,而非世俗法律。世俗法庭僅提供程序服務和處刑。

近日,北京律師在為四川法輪功學員辯護時再次提出,「邪教組織」本不應成為一個法律術語,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中找不到「邪教」這樣的詞語。

律師的辯護已經觸及到邪黨立法方面悖逆世界文明的荒謬。實際上,「異端」、「異教」、「邪說」之類的稱謂自古就有。兩千多年前的孟子以儒家為正統,指稱楊、墨為「邪說」,因為楊朱「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的主張太自私,而墨子的「兼愛」主張混同了父子、君臣之間的等級關係,皆為儒家所不容。而「異端」是在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中出現頻率較高的詞語。「異教」的說法幾乎每個宗教都有,用以描述其它宗教。

宗教之間為了維護自己的正統和獨立性,必然具有排他性。如果一個宗教既聲明自己的經文是真理,同時又認為其它宗教的教義也不錯,這樣的宗教一定無法傳承久遠。

然而,無論如何,「正說」、「邪說」、「正教」、「異教」之說,充其量屬於信仰領域的話題,如果非得以世俗司法的方式去鑑別判斷甚至懲處,這種做法的惡劣程度,是歐洲中世紀宗教裁判所無法比擬的。

根據維基百科的定義,宗教裁判所,或稱異端裁判所、異端審判,是在公元1231年天主教會教宗格里高利九世決意、由道明會設立的宗教法庭。此法庭負責偵查、審判和裁決天主教會認為是異端的法庭,曾監禁和處死異見份子。宗教裁判所在歐洲歷史上經歷了中世紀宗教裁判所、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羅馬宗教裁判所三個階段。在宗教裁判所成立之前,教會反對異端的任務通常由主教調查,並交由世俗法庭予以制裁。在昔日歐洲,宗教裁判所是聲名狼籍的,是不光彩的,但當時的異端裁判所並不是一個機構,充其量只是一系列的宗教審判員,1252年,教宗依諾增爵四世進一步批准宗教裁判所可以在審訊用刑。可用刑罰包括沒收全部財產、鞭笞、監禁、終身監禁,不撤銷自己異端思想的下場是火刑。由於有權搜捕嫌疑犯及同夥,這使得人人自危。宗教裁判所存在的幾個世紀中,以宗教為名進行了許多不當的審判。宗教裁判所限制了中世紀的西歐思想文化的發展,卻鞏固了教會的權威。另一方面,宗教裁判所與十字軍一樣,為天主教歷史留下污名。

從維基百科的記載可以看出,無論異端審判是由教會獨自完成還是由教會與世俗法庭協同完成,宗教裁判所判定「異端」有一個不言自明的「正端」,這個正端,就是天主教會及其教義。

也就是說,宗教裁判所的操作程序,有時候是需要藉助世俗法庭的配合,它再糟糕,也沒有糟糕到世俗法律、法庭直接制訂標準認定「異端」的程度,但中共從容做到了。

二、中共在刑法中塞入「邪教」、「迷信」等類詞彙,屬「販私貨」的惡劣行徑,長期未引起足夠重視

宗教裁判所在歐洲歷史上的客觀存在及其對人類的危害,使人們對於宗教勢力干預世俗行政、立法保有足夠的警惕。在立法方面,即使指定國教甚至仍保留政教合一國家的法律中也都有立法保障民眾信仰自由的條文。文明社會,信仰自由幾乎成為公民最重要的權利處處體現於立法、行政、司法中。

相比之下,中共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立法取消「反革命罪」的同時,趁機塞進的「邪教」、「迷信」等詞彙。對前者的一片歡呼聲壓倒了對後者本來為數不多的質疑聲。善良的人們忘情於中共給自己摘掉冰冷手銬之時,卻不知脖頸上又被套上了軟軟的繩索。

1.「邪教」、「迷信」屬於信仰領域的話題,壓根不該成為法律術語。並不是世間所有的術語都能成為法律術語。信仰領域的詞語,比如修煉、天國、如來佛都不能成為法律術語。其實情感方面的詞語,比如歡喜、愛、同情,也無法成為法律術語。「迷信」在中共建政以來成為殺傷力很強的詞被中共用於打人。而「邪教」無疑是中共所能想到的對信仰團體的最惡毒的誣衊。

2.自古有「正」才有「邪」,中共的法律中只有「邪教」,卻沒有「正教」。如上文所述,宗教裁判所時代,對異端的判斷依據是天主教的教旨和教義,無論這個衡量標準是對還是錯,畢竟是有個正教作為前提。而中共沒有這個「正教」前提。或者說,中共的「正教」是說不出口、無法寫入法律的。

中共眼裡其實有兩個「正教」,一個是嘴巴上的正教,一個是骨子裡的正教。嘴巴上的正教就是被收編的所謂三自愛國教會裡的幾大傳統宗教。但是,中共不敢寫入法律說它們是正教,因為無神論的中共至死不會承認哪個宗教信的神是真的。

中共骨子裡的真正的正教就是它自己。因為在中共眼裡,「宗教是精神鴉片」,因此,只有它那套唯物主義無神論才是真理,所有信神的教都是與它為敵的,在他邪惡的眼裡,當然只有自己是正的,別的都是邪的。而中共這個骨子裡的正教,雖然用幾十年洗腦,以心理暗示的手法灌輸給國人,但是,「無神論是唯一的正教」這個說法只可意會,難以啟齒。真要拿到桌面上、寫到法律條文裡,中共沒有那份勇氣和自信。

這就是中共邪黨的法律裡面只有模稜兩可的「邪教」而沒有「正教」的原因。

3.純粹從立法技術的角度分析。中國刑法中有「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而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暴力破壞法律實施罪」或「聚眾破壞法律實施罪」。拿殺人罪來分析,利用菜刀殺人和利用棍棒殺人,應被關注的社會危害性和量刑重點應該是「殺人」而非用菜刀還是用棍棒。而中共在刑法300條立法悖其道而行,只關注利用什麼形式,而不關注造成的後果。事實上,在中共眼裡法律本就不值一文,法律實施是否順暢,誰會說三道四竟然成為最重要的。

三、共產黨以其歪理邪說向世間表明:共產黨沒有資格去評判誰是正教誰是邪教,而世間所有宗教都有資格認定共產黨乃世間獨一無二邪教

正教與邪教的爭論,是信仰領域的話題。在過去,是一門宗教維護自己獨立性從而排斥其它宗教的一種手段,以保證自身教義不被干擾的傳承。無論其判斷的標準是否能被人接受,但所有宗教都有資格以自己為正統評判別人為「異教」,而唯獨共產黨因其信奉無神論,沒有任何資格去評判誰是正教、誰是邪教。在所有相信有神的宗教眼裡,中共唯物主義無神論是地地道道的歪理邪說,共產黨組織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組織。

上天慈悲世人,以《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開示世人,盡一切機會試圖挽救每一個人靈魂。如果說,邪黨滅亡之後,有一本書能夠為萬世開太平,《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當之無愧。以上關於中共邪教的分析,是我對《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一書恭讀後的一點思考。#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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