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投書:我在中國看守所的噩夢 

作者:習衛國

人氣: 1225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8年02月01日訊】雖然我和國家主席同姓,也沒有逃脫被非法折磨的命運。

幾年前我在國內因維權被關押,在看守所裡遭受非人的折磨,如同噩夢般一直纏繞著我的生活。我現在到了自由世界,要把所經受的遭遇寫出來,讓人們知道中共是一個什麼樣的政府。

2011年4月15日的一天的上午,我和朋友小趙去西裡村長青路見一個朋友,還沒到約好的飯店,就被三個大漢攔住了去路,問我叫什麼名字,又問我的朋友叫什麼名字。當他們證實我是習衛國時,其中一個看上去是頭的人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橋西分局刑警六隊的民警,你跟我們去刑警隊走一趟,有事找你。

2010年年初,我家祖墳被河北平山縣南甸鎮馬利勇的鐵廠所侵占,我叔叔和姐夫去廠裡理論,他們不理,然後居然在我爺爺墳地旁壘了個廁所。我們知道後,非常氣憤,我們親戚共十幾人再次找到廠方理論,想要拆除廁所,說你們如果不拆我們自己拆。廠長馬利勇抓住我哥的脖領子,推推搡搡,我和姐夫過去阻止馬利勇這樣做,馬利勇就動手打我們。廠裡人一看廠長動手了,差不多有20多個人一哄而上,拿著廠裡鐵鍬棍子,開始打我們。我們出於自衛,也順手拿起廠裡的鐵鍬棍子,但是他們人多勢眾,我們很快就被他們打散了。

平山縣公安局副局長范彥平是馬利勇這個鐵廠的大股東。因為中共政府表面上不允許公安局的人做生意,因此范彥平擁有的是暗股,這在我們南甸鎮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我和姐夫,還有一個朋友,我們聽到了警車聲,知道他們通知了公安局,於是我們就朝別的縣的方向跑。

幾天後,我得知自己已經被上網通緝,成了通緝犯。我哥跟我的兩個朋友被抓了。嫂子哭著在電話裡告訴我,千萬別回家,我哥他們在看守所裡天天挨打。我只好在外面東躲西藏,有家不敢回,不敢去上班,見家人也是悄悄的在外面。

當時三個便衣警察圍著我,我知道已無法脫身,只得跟著他們到了石家莊刑警隊。

刑警隊長張文洪說,你是網上通緝的逃犯。

刑警隊通知我的家人給我送東西,大約下午五六點左右平山縣刑警隊來了幾個便衣還有一個穿警服的人給我帶上手銬腳鐐,並把手銬腳鐐連著拷在一起。

我一想不對,通常殺人犯或是重犯才戴手銬腳鐐的。我的案子最多也不過是個民事糾紛,何況是他們先動手打我們,我們是被打的,怎麼會給我戴腳鐐手銬?

他們把我摁到一個沒有車牌的汽車上,往平山方向開去,在車上他們還扇了我兩個耳光。

汽車大約開了一個多小時, 到了平山公安局把我關到一間屋子。我一進去,兩個協警(沒穿警服)上來就拽我的手銬,手銬腳鐐扣的本來就很緊,還連在一起,我腳上移動很吃力,就被他們拽倒了。他們上來就踹了我兩腳。把我拎到一個木頭椅子上,對面是一個審訊用的桌子。桌子後面的警察,要我陳述當時去廠裡的過程。我實話實說。警察說:你說的不對。協警上來就抓住我的頭髮煽我耳光,我的嘴當時就流血了。

那時已經很晚了,警察很快就下班走了。一個協警留下來看著我,我被迫在椅子上坐著,始終帶著手銬腳鐐。我已經很累了,那個協警看著我,我一合眼就煽我耳光。

後半夜,又換了一個協警,我只要一合眼就煽我耳光,用黑色的警棍敲我大腿,不讓我打盹。我的臉都被打腫了,嘴角流血。

第二天天亮後,來了兩個穿警服的,從他們的對話中我推測其中一個可能是隊長。

另一個人說,你們那天帶了50多個人,帶著刀和槍,老百姓都看到了,你承認了吧。

我非常驚訝,在中國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哪裡來的槍?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理直氣壯地跟他們說:沒有這回事,你們這是栽髒陷害,我們去廠裡是論理去的,連一根棍子都沒有帶,哪裡來的刀與槍。他們一聽就上來打我,用黑膠皮警棍打我的大腿根兒。

我心裡明白,他們栽贓給我的這種事情我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屈打成招的。

他們見我不屈服,就一直打我,反覆逼著要我按照他們瞎編的那些話說。

第三天,他們開始拿電棍電我。

我實在太瞌睡了,每次被警棍電就痙攣一下,沒過有多少時間又閉上了眼睛,他們就連續性的電擊我,把電警棍戳在我的腋下,這個地方是身體非常敏感的地方,經不住電擊,我整個人都抽搐起來。

按中國的法律規定,老百姓私自擁有槍枝可判刑三年以上的。何況是持槍打架,罪名更重。

我知道無論如何不能屈服,如果我屈服了,不但我,與我一起去的這些親戚與朋友也要判重罪了。所以無論受怎樣的酷刑我都不能承認對我的誣陷。

這幾天他們給我吃的是不知哪兒弄來的饅頭,喝的是自來水。長時間的折磨,我在椅子上已經沒有辦法坐住,他們就把我拷在旁邊的長條板凳上。需要上廁所都沒力氣走,是他們架著我去,我站不穩,都尿到了自己身上。

幾天毒打,再加上沒有幾分鐘合眼,我在精神上出現恍惚。印象中有一天好像他們寫好一張紙讓我簽字摁手印。我意識中知道不能摁手印和簽字。記憶中到最後我都沒有摁手印和簽字。

大約過了一個多星期(我實在記不清楚了),他們把我送看守所。按中國法律規定在刑警隊或者派出所關押審訊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他們超時間關押我很多天對我實施酷刑,所以中共法律完全是一紙空文。越是底層政府越是黑暗。

到了看守所,公安局長范彥平安排看守所裡的民警給牢頭送煙送酒暗示他們「照顧我」,意思就是找「合理的機會」打我。這些獄霸收了好處,就拼了命對我拳打腳踢,按我的脾氣性格我會還擊,但是在審訊室這麼多天的折磨,我已一點力氣也沒有。獄警在監控室看到也不管,等把我打到不行了,他們才出現,裝模作樣地訓斥他們一下。

一個月下來,在看守所共換了四個監室,天天被毒打,我的牙齒被它們打鬆動了。

看守所裡每一個監室大約三十或者五十平方米左右,從大鐵門入口進來有一個二十平方米左右的露天高牆圍繞,上面是鐵絲網和鋼筋網,是犯人放風透氣的地方。連接露天放風的地方是一個三十到五十平方米的、只有兩個小窗戶的大房間,中間是一條走路的過道,兩邊是水泥做的大通鋪,住著三十到四十多個犯人,晚上就睡在冰涼的水泥大通鋪上沒有被褥。牢頭獄霸有被褥,這是因為他們按照獄方意圖打人給予的待遇。被褥也不是獄方發的,而是判刑走的或者被釋放的犯人留下的。看守所要犯人自己帶衣裳和被褥進來。我的家人給我帶的衣裳,好一點的都給他們搶去了。牢頭有權決定給誰被褥不給誰被褥。

在看守所每天就是2個或3個黑饅頭。牢頭高興是3個,不高興就2個。

在看守所裡每天超時間幹活,每天超過十六個小時以上,干不完就挨打。牢頭獄霸想打你就給你安排不可能完成的活,完不成就想方設法地折磨你。一些沒有按照他意圖做事的犯人,或者是像我這樣的獄警安排「照顧」的人,他們就折磨得特別厲害。

比如,幾個人把犯人摁住,牢頭用腳踩住犯人的手,它們把平時幹活用的那種特別細的鐵絲穿到犯人的指甲縫裡面,再用打火機烤鐵絲,實在太殘忍了。這些獄警在監控室都看的清清楚楚,但他們從來不管,只要不出人命,他們就裝作沒看見。

看守所晚上走廊裡有警察值班,監室裡晚上兩個犯人值班,主要是防止被挨打的犯人晚上報復或者自殺。我親眼看到有一個犯人受不了想自殺,把牙刷插到鼻腔裡面,滿臉是血……

在看守所裡每一個犯人都必須驗血,不僅僅是法輪功學員。所有人排著隊,醫生拿著差不多有三厘米粗的針管,抽出的血比在醫院裡面驗血的量多出三倍以上。當時我就感到很疑惑,為何要抽我們這麼多血,出來後看了很多新聞媒體關於活摘器官賣錢的事情才知道,他們可能是在找器官配對。好在我關了不算太久,要不然器官被割了還說不定,想想都後怕。

出來後我才知道,家裡想方設法找關係走後門,送錢送禮,家裡在公安局和法院差不多一共花了36萬元我才被放出來。

出來後來我聽說警局之所以要我承認沒有做的事,一方面是為他們創造業績,另一方面是鐵廠的意思。這個鐵廠夥同公安局長想讓我住一輩子監獄,這樣就沒有人再找他們維權了。

我在看守所雖然只有8個月,但那是8個月的人間地獄生活,回想起來如同惡夢。

在刑警隊和看守所裡我經歷的折磨,讓我現在腦子都不太好使了,記憶力嚴重衰退,晚上經常失眠做惡夢,刑警隊的好些經歷都想不起來了,精神上遭受了極大的傷害 。#

責任編輯:易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