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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空屋稅期限近 漏報將面臨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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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04日訊】隨著溫哥華空屋稅(Empty Homes Tax)申報期限2月2日的逼近,溫市府提醒市民,申報房產居住狀態的要求不僅限於空置房產,而是市內所有住房;未按時申報居住狀態的住房將被視為空置而被徵稅,另加$250罰款。

在溫市空屋稅規定下,除屋主自住房、出租超半年或符合其他豁免條件住房以外的其他居住用房都被視為空置房產,房主需要每年上繳空置房產估價的1%作為空屋稅。

「(溫哥華市)全部18萬住房業主必須在2月2日前申報他們的房產狀態。如果不申報,房產就會被視作空置,也要交1%的空屋稅。」溫哥華市府財政主管Esther Lee強調。

溫市屋主可登陸市府網站www.vancouver.ca/eht-declare填表申報房產在2017年期間的居住狀態,也可攜市府於11月寄出的信件和相關文件親自前往溫哥華市政廳填寫。需要幫助的市民可在市內任一公共圖書館獲得技術支援,或可以撥打311提問。

市民自主申報結束後,溫哥華市府會隨機抽樣審計申報是否屬實。謊報居住狀態的屋主可面臨每天1萬加元的懲罰,直至納上稅金為止。

溫市府建立空屋稅的項目成本為750萬加元,該項目此後每年的運營成本預計為150萬加元。收回成本後,空屋稅為溫市府帶來的剩餘收入將被投入市內可負擔性住房項目。

此前,溫市府曾預估市內約有25,000套房產空置或全年部分時間空置,因而期望空屋稅的實行將使多達20,000套房產被屋主投入租房市場,從而增加市內房源量、減輕租客壓力。 ◇

責任編輯:李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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