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村支書66刀捅死「釘子戶」判死刑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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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09日訊】近日,徐慶屹案流出最新消息。2017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徐慶屹案再次引起人們關注。

據陸媒1月8日報導,日前,大白新聞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內蒙古村支書徐慶屹66刀捅死「釘子戶」一案,2017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徐慶屹,44歲,系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建國村黨支部書記、通遼市科爾沁區人大代表。被害人張榮是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建國村村民。

根據內蒙古高級法院《刑事裁定書》,徐慶屹供述,2013年5月,因張榮要告前任村委班子占地安排工作和其妻子在村民中集資的事情,為了花錢買平安,徐慶屹借款100萬元給了張榮。

2014年8月30日早7時許,徐慶屹打電話將張榮約至建國村村委會門前,欲商談張榮家房屋拆遷補償款一事,二人見面後發生爭吵和廝打。廝打中,徐慶屹持水果刀捅刺張榮頭面部、胸腹部、腰背部等部位數十刀,將張榮捅倒在地。徐慶屹作案後自殺未成,逃離現場。

逃離途中,徐慶屹將作案尖刀和所穿衣物扔棄,逃至遼寧省彰武縣。並打電話給朋友高麗麗,高麗麗兩次去其出租屋看望,並為其提供衣物和一部手機。

2015年6月2日,通遼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徐慶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高麗麗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一審判決後,2015年8月12日,檢察院認為量刑不當提起抗訴,認為被告人徐慶屹無任何法定或酌定從輕情節,二審理應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2015年9月17日,內蒙古高級法院裁定,此案發回重審。

2016年3月23日,通遼市中級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檢方指控,徐慶屹在作案過程中,持刀捅刺被害人達66刀,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主觀惡性較大。據悉,二審庭審中,徐慶屹在回答審判長問題時,多次提到當時自己「鬼使神差」拿起刀,「鬼使神差」捅了被害人。2016年6月22日,通遼市中級法院再審判決徐慶屹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徐慶屹不服,提出上訴。2017年3月7日,內蒙古高級法院公開庭審了徐慶屹犯故意殺人罪、高某某犯窩藏罪一案。

2017年9月29日,內蒙古高級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有網民表示,「膽大妄為,情節惡劣」,「為什麼帶刀?早有預謀!66刀手段極度殘忍,死刑完全正確。」

還有網民指出,若是因公拆遷,犯得上對釘子戶如此心狠手辣麼?很明顯是有私利在裡面的。可見地方官員熱衷於強拆的動力是多麼的強大啊!「所謂的釘子戶,都是懂得珍惜和維護自己的權利的人,也是對物權法的尊重。」

「連個殺人犯小村官都保護……」「鬼使神差的人大代表,窮凶極惡的殺人犯。免死金牌在手緩期兩年。」「鬼使神差黨支部書記!」#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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