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毀滅人類暴政錄》之中共竊政後殺人篇(2)

共產暴政錄:鎮壓「反革命」運動

編寫:愛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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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17日訊】

鎮壓「反革命」按指標殺人
「鎮反」運動中毛澤東和劉少奇的指示
鎮壓「反革命」殺人知多少
「鎮反」冤案無數
鎮壓「反革命」殺人的目的及影響

鎮壓「反革命」運動,簡稱「鎮反」,是中共奪取政權後,於1950年初發動的第一場肅清反對勢力的運動,目的就是大肆屠殺思想或行動上反對共產黨的人、或者有潛力成為武裝反抗共產黨的人,如國民黨遺留的殘部、知道中共假抗日真相的國民黨抗日軍官、國民政府公職人員、教師,而非刑事犯,以鞏固其政權。

1950年3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開始了「鎮反」運動。1951年10月,全國規模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基本結束。但一直持續到1953年才逐漸結束。那麼,我們看看中共當時對「反革命」的定義:

中共政務院於1951年2月21日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規定了「只要有勾結帝國主義,策動、勾引、收買公職人員、武裝部隊或民兵叛變,持械聚眾叛亂,參加特務或間諜組織,以「反革命」為目的組織或利用封建會門,搶劫、破壞公私財產和公共設施,投毒殺人,偽造公文證件,煽動群眾對抗政府和挑撥團結,製造散佈謠言,以及偷越國境、劫獄越獄、窩藏包庇」反革命」罪犯等項行為,甚或意圖之一者,不論「已遂」、「未遂」,均可定為「反革命罪」。

因此對「反革命罪」的解釋變得極其寬泛,如散佈「謠言」,而對中共不利的話(不管是真假)都會被認為是「謠言」,或者中共認為其有對中共不利的意圖,因此「反革命罪」的標準極其寬鬆和有很大的自由度。

鎮壓「反革命」按指標殺人

毛澤東欽定殺人指標和殺人比例

1951年1月,毛澤東指示各地要「大殺幾批」,並且特別對大城市的殺人行動發出具體的指示說:「各大城市除東北外,鎮壓「反革命」的工作,一般地來說,還未認真地嚴厲地大規模地實行。從現在起應當開始這樣做,不能再遲了。這些城市主要是北京、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漢口、重慶及各省省城,這是「反革命」組織的巢穴,必須有計劃地佈置偵察和逮捕。在幾個月內,大殺幾批罪大有據的「反革命」分子。」

毛澤東還給一些地方下達具體的殺人指標。1951年1月21日,毛澤東在給上海市委的電報中說:「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內,恐怕需要處決一、二千人,才能解決問題。……南京方面,請華東局指導該市市委好好佈置偵捕審訊,爭取在春季處決一、二百個最重要的反動分子。」

1月22日,毛澤東對中共華南分局廣東省的負責人說:「你們已殺了三千七百多,這很好。再殺三四千人。……今年可以殺八九千人為目標。」

1951年的2月,在毛澤東建議下,中共中央開會討論殺人比例問題,「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看情形再作決定」當時的中國人口是5億5,000萬,千分之一就是55萬人。

毛澤東對上海市和南京市的負責人說:「上海是一個600萬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萬餘人,僅殺200餘人的情況,我認為1951年內至少應當殺掉罪大的匪首、慣匪、惡霸、特務及會門頭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應殺掉1500人左右。……南京方面,據2月3日柯慶施同志給饒漱石同志的電報,已殺72人,擬再殺150人,這個數目似太少。南京是一個50萬人口的大城市,國民黨的首都,應殺的反動分子似不止200多人」,「南京殺人太少,應在南京多殺。」

1951年2月17日,北京市在羅瑞卿的直接領導、指揮下,一夜之間逮捕675人,第二天(2月18日)公開槍決58人;3月7日夜又逮捕1,050 人,25日公開槍決199人。毛澤東充分肯定北京的做法。為貫徹毛澤東的指示,3月初天津市委上報說在已經處決了150人的基礎上,擬再處決1500人。毛澤東大喜,馬上指示各地效法。毛澤東說:「我希望上海、南京、青島、廣州、武漢及其他大城市、中等城市,都有一個幾個月至今年年底的切實的鎮反計畫。人民說,殺」反革命」比下一場透雨還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殺幾批「反革命」。」

1951年3月30日,毛澤東指示說:「很多地方,畏首畏尾,不敢大張旗鼓殺「反革命」。這種情況必須立即改變。」於是,各地紛紛舉行聲勢浩大的公審大會,當場宣判,然後壓赴刑場處死,有些人甚至被就地處死。中國的媒介也予以大力報導。

上海市委根據毛澤東「大殺幾批反革命」的一再督促、指示,向中央報告說:「上海決心在已經逮捕了1068人、處死100多人的基礎上,再放手逮捕 10000人,殺3000人,關4000人,管(制)3000人」。毛澤東對上海市委糾正在捕、殺人問題上謹小慎微的態度,準備大捕、大殺的計畫,給予充分肯定。他立即致電上海市委:「如果你們能逮捕萬餘,殺掉三千,將對各地城市的鎮反工作發生很大的推動作用。你們注意在逮捕後迅速審訊,大約在半個月內就應該殺掉第一批,然後每隔若干天判處一批」。於是,上海市委在4月27日一天逮捕8,359人,僅隔3天,4月30日一天就處決285人,5月9日再處決 28人。…… 6月15日一天又處決了284人,以後每隔幾天就槍斃一批人,少則幾十名,多則一百四五十名。

由於毛澤東的督促、鼓動,捕、殺人出現失控狀況,有的地方要求突破中央提出的捕人、殺人控制指標,尤其是殺人指標。貴州省委提出殺人數應達到總人口千分之 三才能解決問題。西南、華南也要求突破指標。到1951年5月初,廣東、廣西兩省已經逮捕188,679人,處決了57,032人,其中廣東4月1個月即處決 10,488人。到四月底,華東地區共逮捕了358,000餘人,處決了108,400餘人,占人口總數千分之零點七八;中南地區到五月上旬,殺人超過20萬, 接近人口總數千分之一點五。

毛澤東儘管也說過「不可捕錯殺錯」,但是他更重視的顯然是完成殺人指標。為了落實殺人指標和更快殺人,毛澤東還指示下放批准殺人的許可權。1951年2月5日,毛澤東批示說:「其判死刑者則經專署批准執行」即可。實際上,殺人的審批權後來更進一步下放。

他甚至批准有些地方超過指標殺人。有些地方生怕跟不上中央的步調,爭先恐後大開殺戒。廣西柳州專區要求殺人口的千分之五,貴州省委要求殺千分之三。僅中共廣西省委和公安廳當時統計,在處決的人當中,可殺可不殺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左右。

毛澤東和劉少奇對「鎮反」的指示

鎮壓「反革命」剛開始時的極短時間內,毛還強調過注意政策,不要四面出擊、樹敵太多,要爭取民族資產階級、知識份子和廣大勞動人民的支持,工作的重心是為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奮鬥。

隨著朝鮮戰爭的爆發,毛馬上改變看法,認為這是鎮「反革命」的千載難逢的時機,毛說:「你們不要浪費了這個時機,鎮壓「反革命」恐怕只有這一次,以後就不會有了。千載難逢,你們要好好運用這個資本,不盡是為了殺幾個「反革命」,而更主要的是為了發動群眾」,主張「大殺幾批」。

劉少奇說,「抗美援朝」的鑼鼓一旦敲響,就會響得很厲害,「鎮反」的鑼鼓聲就不大聽得見,就好搞了。

「鎮」反殺人知多少

鎮反期間中共曾經定下殺掉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標。實際上,最後的殺人人數超過了這個比例。僅僅在1951年的2、 3、4、5那四個月,就殺了50多萬人,當時全國黨、政、軍領導都在忙著殺人,而且是急急忙忙地殺人,有的人前一天被抓,第二天、甚至當天就被槍斃,夜裡被抓,白天槍斃。

根據中共自己的統計,「鎮反」運動一共殺、關(勞改)、管(群眾管制)各類」反革命」分子300萬人左右。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1954年1月在一份報告中說,共逮捕了262萬人,其中殺了71萬2,000人,是全國人口的千分之1.31;判刑勞改129萬人;管制120萬人;教育釋放了38萬 人。又據1996年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等4個部門合編的《建國以來歷史政治運動事實》的報告中稱:從1949年初到1952年2月進行的「鎮反」中,鎮壓了「反革命」分子1,576,100多人,其中873,600餘人被判死刑。

按照這個說法,「鎮反」殺人突破了原定的人口千分之一的指標,大大超額完成任務了。

但究竟鎮壓了多少人?歷來說法不一,但有幾個重要的參考數字。

1、時任公安部部長的羅瑞卿透露從1948年至1955年有400萬人被處死。

2、柏林自由大學教授郭廷鈺在其《中國現代史》中指出:

「國軍被害者約300萬人,國民黨遺留在大陸的黨員被害者約140萬人」。

3、法國外交官傑奎斯·圭拉麥將軍估計:

從1951年2月——1952年5月間,至少有300萬人被殺害。

4、1969年4月7日莫斯科電台廣播

1949年——1952年,有280萬人被毛處死;
1953年——1957年,有350萬人被殺。

5、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透露的:皖浙蘇魯四省一個月之內死了117萬6,000人;在華中和華南,一個月內則死了150萬人。

6、內務部長薄一波在鎮反報告中提及:「為了永久的和平,為了人民民主,在過去三年半(1949——1952),我們清算了200多萬土匪」。

歷來中共的統計數字都是假的,就像右派的統計數字是55萬,實際是317萬。所以,我更相信外國情報部門的數字,實際被處決的人很可能達到500-800萬。

「鎮反」冤案無數

從上面中共對」反革命」的定義可以看出,「反革命」就是在思想或行動上反對共產黨的人,或者有潛力成為武裝反抗共產黨的人,並無真正對社會有害的刑事犯罪活動,其中所謂的「匪首」大多是國民黨遺留的殘部,因此被殺的人並沒有多少刑事犯。

由於缺乏明確的量刑標準和法律審判程式,加之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中央的殺人指標以邀功求賞,刑訊逼供,人為地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即使知道是冤、假、錯案,由於是「反革命分子」也沒有什麼人敢去揭示、平反。

中共鎮壓的「反革命」大都是國民政府縣長以下到甲長為止的軍公教(軍人、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師)人員,反之,大官落在中共手上不但不殺,反而給予一個「政協委員」或甚麼代表,作為「統戰標本」以誘惑在海外的國民黨大官來歸。因為省主席、廳長等高官,在基層沒有半點實力,留著他們無害。反之,基層力量控制在縣長以下的區、鄉、保、甲長手上,所以對一階層非殺不可。有些軍公教人員已經被中共判過刑,三年、五年勞改,也都安份接受改造,此時不需任何理由,一律重審,即時槍殺,僅僅因為在國民政府工作過,或在國民政府當過兵,就被當作「反革命」槍決。

比如貴州省在國民黨統治時期81個縣的縣長,在中共軍隊進入貴州時,有的「起義」,有的「投誠」,有的被捕後釋放,個別的還給他們安排了工作,大多數人已經做了處理。可是,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一片喊殺聲中,被全部殺掉。

安徽省桐城縣擬將16名「反革命」處死,報安慶地委審批,地委審查全部否決,退回來。縣公安局看到地委回文,以為同意,竟沒有拆開看批文內容,將16人拉到刑場槍決。這16人中有5個為保長,4個三青團區分部委員,3個憲兵,2個一貫道壇主,6個地主。16個人沒有一個人有血債、沒有強姦婦女的行為。事後檢查,有11個人連逮捕條件都不夠,必須立即釋放。阜陽專區在槍斃幾個惡霸地主時,把同他們睡過覺的幾個女人也給槍斃了,其罪行是「不爭氣,給勞動人民丟了臉」。

許多國軍「投誠」官兵也被當作「反革命」分子「殺」、管」、「關」,國民黨的一些著名叛將,如傅作義等人的絕大多數部下均被鎮壓;那些受中共蠱惑而背叛國軍投入中共軍隊者,被開除軍籍和判刑、勞改、管制的就有二點二萬人。

還有很多從事地下工作的人,跟共產黨幹革命,沒被國民黨殺掉,卻被中共自己給殺了,如朱自清的兒子朱邁先,早年追隨中共,投身地下黨推翻國民黨活動,八年抗戰期間亦受中共指派隨宣傳團集體參加了國軍,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並策動桂北國民政府軍政人員「起義」成功,卻在鎮反運動中被當成歷史「反革命」判處死刑,執行了槍決,80年代獲平反。1949年抗日名將池峰城策動軍統北平站長徐宗堯「起義」,率所部參加北平「和平解放」,4月因「歷史遺留問題」被關押審查,1955年3月16日死於北京獄中,1983年5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予以池峰城平反。武俠小說家金庸的父親查樞卿、梁羽生的父親陳信玉也是在鎮反期間被處死的(80年代平反)。其父的平反,是由於金庸、梁羽生等人的影響,完全是出於統戰的需要。

雲南省普洱縣磨黑鎮公安局在「鎮反」中刑訊逼供,無中生有地製造了一個「復興黨暴動案」,竟查出「復興黨人」1,300多人。

鎮反中,也有些被「滅門處決」,如陳小毛、張金庭夫婦及其子陳磊一家三口於1951年4月30日在上海被處決。

鎮壓「反革命」殺人的目的恐字訣

經過多年的戰爭,百姓需要休養生息。新政權建立後,當政者應該採取寬容的政策,儘量彌合社會裂痕,贏得社會各界的擁護和支持,除了是非殺不可的人,不要輕易殺掉。

但中共奪取政權後,則相反,鎮壓「反革命」運動、土地改革運動與抗美援朝戰爭三者同時進行,彼此協調。中國共產黨剷除了反對者,達到恐嚇民眾順服的效果,使中國人對中共的統治噤若寒蟬,人人都恐懼共產黨, 中共則牢牢把持了權力,加強了極權統治。

然後中國人逐步地,慢慢地習慣了這種殘酷。甚至習慣到這個地步,以至於這麼多人會相信,如果沒有中共這種殘酷,社會就亂了,就不行了。

中共發動「鎮反」運動,其另外一個目的就是掩蓋歷史真相,讓能夠記載歷史真相的人付出生命的代價。

在「鎮反」中被殺的人中,有大批曾參與保家衛國的抗日戰爭,中共知道,留著這些民族精英,就等於留著抗日戰爭的真相和國共內戰的真相。中共在抗日戰爭中的賣國表現以及在三年內戰中的卑鄙無恥,國民黨軍隊是直接的見證人,所以成為中共屠殺的對象。

1946年,李本一任師長的白崇禧桂系鋼軍連續發動泗縣戰役、兩淮戰役,擊敗數倍於己的陳毅粟裕軍隊,陳粟軍隊逃到山東。中共竊國後,毛澤東親自批准,殺害北伐抗日英雄、寧死不屈的鋼7軍軍長李本一中將。

而日本侵華戰爭中的1,062名戰犯,他們都給中國人民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的災難,可他們在戰犯管理所,餐餐有魚肉,受到良好待遇,幾年後就被特赦回國,而管教人員反而吃窩窩頭,對國內那些「反革命」,沒有血債,又沒有嚴重現行破壞活動,為何非要殺掉不可呢?這不能不令人深思。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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