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 聚焦中國難以安享晚年的老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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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久仁綜合報導)10月17日是一年一度的重陽節,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中國傳統中,老年人是社會中最受人尊敬的群體。孔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在中國大陸,有這樣一群老人,他們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好了,不但給兒女減輕了負擔,也為政府節省了醫藥費,他們在生活中處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他們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把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告知世人。然而,中共卻對這些老人大打出手,摧毀了不知多少老年法輪功學員的幸福晚年。

71歲的貴陽市法輪功學員陳賢忠在法庭上說:「我都七十多歲了,我告訴人們的都是要做好人,我更不會做違法的事,更不會做犯罪的事,我只是做好人,我沒有違法犯罪,我要求無罪釋放!」

在中國,有許許多多像陳賢忠一樣的老人。重陽節前,許多老年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的案例通過明慧網在海外曝光。

大連八旬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遼寧省大連市開發區的郝福奎今年81歲,人稱郝大爺,整天樂呵呵的,笑容可掬。修煉法輪功二十幾年來,身體越來越好,多種疾病不翼而飛,精神飽滿,走路生風,如今八十多歲,看上去就像六十多歲的人。

他因為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遭中共法院誣判3年,今年6月被劫持入獄。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郝福奎夫婦多次遭到單位迫害。原是吉林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化纖廠職工。2000年10月27日,化纖公司辦班強制給郝福奎、郭玉英洗腦,家裡24小時被監視。他們於10月29日去北京上訪,希望政府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後來他們被綁架,在吉林市三看被非法拘留33天後,被非法勞教兩年,並被單位停發退休金45個月。

為避免再被迫害,他們一家人來到大連市開發區。然而郝福奎和郭玉英沒過幾年安穩日子。

2006年,郝福奎被綁架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兩年。郝福奎從馬三家回來以後,身體虛弱,通過修煉法輪功,才逐漸恢復健康。

2012年兩人被警察監視居住,騷擾、恐嚇,致使兩位老人精神壓力很大。2014年5月12日,郭玉英在長期的精神恐嚇中淒涼離世。

然而,中共對郝福奎的迫害並未停手,2017年10月8日,郝福奎被大連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非法刑事拘留,同年10月月26日被取保候審,2018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目前老人被非法關押在遼寧新入監監獄。

貴陽72歲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貴陽市72歲的法輪功學員陳賢忠已在貴陽市南明區看守被非法關押一年多,2018年9月26日前後,他的家人接到南明區法院下的判決通知書,陳賢忠被判刑四年。陳賢忠不服要求上訴。

2017年1月8日,貴陽市南明區二十多名警察,在陳賢忠家裡綁架了包括陳賢忠夫婦在內的九名法輪功學員;陳賢忠家當日被抄家後,夫婦倆被非法綁架。

2017年7月19日,南明區檢察院交給陳賢忠家人一張「逮捕令」。

2018年6月11日下午,陳賢忠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庭審三個多小時。

陳賢忠的辯護律師對公訴人的指控進行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律師說:「法輪功對人身心健康有益,提倡真、善、忍的普世價值,他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傷害和惡果了嗎?恰恰相反,那誰能說他是邪的,除非是傻子。」公訴人面對律師的諸多提問,如: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等等,都沒有作出任何實質性答覆。

8月22日,法院再次開庭,對南明區檢察院提出的所謂「補充證據」,律師當庭指出洗腦班是非法機構,在洗腦班所取得的「訊問筆錄」是必須排除的非法證據。

目前,陳賢忠仍然被非法關押。

河北78歲老人被劫持到冀東第二監獄

馬維山今年已經78歲高齡,三河市610和公檢法機關相關人員以2016年5月13日老人曾經被非法判五年實刑為由,於10月初把馬維山老人強行送往監獄迫害。馬維山老人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冀東第二監獄第五監區。

馬維山,三河市燕郊高樓鎮東南各莊村人,曾經做過村幹部、私企經理。他修煉以後道德昇華了,樂於助人,他還曾把一信封的借條全部燒掉,誰欠他多少永不再問。

2013年年前,馬維山騎電動車出門,被一輛大卡車撞倒,電動車也撞碎了,司機嚇壞了,馬維山安慰他說:「你不要害怕,我是學法輪功的,沒事的,不叫你負責任,我更不會訛你,我休息一會,你就走。」司機把他抱到土地上,給老闆打電話。老闆來了,要拉他去醫院治療、買電動車。老人說:「什麼都不要,司機不是有意的,你把我送回家就行了。」老闆把他送回家要給錢,他堅決不要,說:「你記住『真、善、忍好』就行了。」

馬維山(75歲)、王悅(78歲)夫婦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
馬維山、王悅夫婦2015年來到三河市檢察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明慧網)

2014年4月22日,馬維山老人因發短信「誠念法輪大法好、災難來時命能保」被三河市國保綁架。

在三河市「610」頭目國立臣、綜治辦頭目周青施壓下,三河市法院先後4次非法庭審,均草草收場。期間,辯護律師王宇因要求法庭出示送達出庭通知書,被暴力驅逐出法庭。

在庭審中,馬維山詳細闡述了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怎麼不符合犯罪的四個要件、立案違法、公訴人避而不答、異議沒得到解決等等,諸多的系列違法程序以及強行推進審判程序;期間遭到馬成河兩次打斷。

當事人和兩位律師多次指出,公檢法人員涉嫌憑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涉嫌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干涉他人信仰罪等諸多罪行,再次要求釋放馬維山等法輪功學員。

但是,2015年11月5日,馬維山依然被判五年。他們當庭提出上訴。2016年5月13日,廊坊市中院稱維持原判。

湖南77歲老人被非法庭審 辯護權被剝奪

2018年9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法院於一九八醫院的一間會議室非法庭審77歲的法輪功學員廖松林,還剝奪其聘請律師辯護的權利,廖松林的當庭自我辯護也被法官打斷,只說了幾句辯護詞。廖松林的妻子在會議室看到廖松林被強制戴了手銬和腳鐐。

廖松林在湖南常德津市監獄七監區接見室被戴著手銬接見。(明慧網)

2018年7月19日早晨八點多,郴州市北湖區國保大隊十多個警察綁架了廖松林;之後,有五個警察強行入室非法抄家,將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全部洗劫一空。廖松林老人被國保警察非法關押至郴州市看守所。

廖松林生於1941年10月16日,郴州市軍人接待站退休職工,1994年修煉法輪功之後,一身的病不治而癒,他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曾多次為單位維修水電設施,不要一分錢報酬;為鄰居維修水電器具,不收禮也不讓他們請吃喝。單位領導委託廖松林做生活區物業管理,不收一分錢管理費,義務為大家服務。

1999年7月20日,迫害法輪功,廖松林一家承受了難以想像的迫害。郴州「六一零」的頭目張和平,在迫害廖松林、廖志軍父子時叫囂:「我們就是要把你搞得傾家蕩產。」

廖松林2001年被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2002年8月被非法抓捕,非法關押在郴州市看守所;2003年9月6日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湖南常德津市監獄。2008年又被冤判四年。

廖松林的妻子孟慶蓮,於2000年12月趕赴北京上訪,就因為講幾句真話,被北京警察抓起來,非法關進北京石景山看守所,遭非法審問和毆打。當時正是大冷天,氣溫只有零下七度,孟慶蓮被警察強制脫掉棉衣後被澆冷水。此外,警察還給她注射不明藥物。

廖松林的兒子廖志軍,心地善良,憨厚勤快,樂於助人,因修煉法輪功,曾被中共非法勞教兩年,並於2008年、2013年、2018年三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共計十三年半。

深秋 七旬老人在哈爾濱看守所仍穿單衣褲

黑龍江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李玉方9月11日在發真相資料時被大有坊派出所警察綁架,12日凌晨3點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北方的深秋很冷,七十多歲的李玉方老人還穿著單衣、單褲。她多次讓律師轉告家人送衣服。衣服已經送去十多天,獄警卻不發放到老人手上。

10月10日上午,哈爾濱市道外國保警察李冰等四人和道口街派出所兩警察共六人闖到李玉方家中非法抄家,李玉方的老伴、將近八十歲的老人不斷地問老伴什麼時候回來,遭到凶狠訓斥。

李玉方的女兒向抄家的警察講母親是如何滿身疾病被醫院判死刑,是大法救了她。女兒說:「我們全家都支持媽媽修大法,大法救了我媽的命。」

10月11日下午,律師再次會見李玉方,老人告訴律師,裡面的人欺負她,丟東西誣陷是她偷的,並且逼著她吃藥,吃完藥還要檢查咽沒咽下去。

遭迫害 重病纏身和含冤離世的老人

山東省青島平度市法院2017年10月10日誣判七十多歲的即墨市法輪功學員邱青華三年、罰金四萬;邱青華被劫持到濟南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被迫害出現乳腺癌症狀。

七旬的河北張家口法輪功學員趙曉露,於2018年1月9日被山西省忻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於2018年5月15日被劫入山西晉中榆次女子監獄。迫害導致她舊病復發,性命堪憂。辯護律師曾為趙曉露遞交取保候審申請:「趙曉露年老體邁,身體多臟器病變,尤其是心臟病嚴重。法庭審理過程中,趙曉露一直處於心臟病發作狀態。」

河北省秦皇島法輪功學員馬桂蘭,女,六十多歲,2018年7月4日,在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秦皇島市開發區珠江道派出所綁架。7月5日,她被綁架進秦皇島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到7月18日,馬桂蘭由十五天的行政拘留突轉為刑事拘留。大約在9月17日,突然傳出馬桂蘭在秦皇島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劉清平女士是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招待所退休工人,遭中共3次非法勞教、2次關洗腦班、刑訊逼供、酷刑加害,經常的騷擾、監視,67的劉清平身心遭受到極度摧殘,於2018年9月19日含冤離世。

對老人們的不公正待遇

以上數位老人的遭遇只是近期明慧網報導的案例,他們是這個善良群體的一個縮影。

外界表示,本應安度晚年的老人們,僅僅因為修煉了能使其身體健康、道德提升、家庭和睦的法輪功,就遭遇人身自由被剝奪,基本人權、人格被隨意踐踏、侮辱,沒有人身安全,誣判入獄,遭受酷刑;承受家破人亡的悲慘遭遇。

而中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2011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解除了對法輪功各類版物長達12年的出版禁令,使法輪功各類版物的出版、持有、傳播、成為合法。

10月11日下午,在美國國會山舉行簡報會上,聚焦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現況。法輪功發言人張而平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恐怖罪行仍在進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遍及社會各個角落,給整個國家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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