拄著枴杖進黑獄 甘肅殘疾女的血和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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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23日訊】(接上文)

拄著枴杖從拘留所回家後,金俊梅繼續到單位上班。

一天,村長劉學華找上門來,金俊梅被叫到單位辦公室。村長告訴她:有電台記者要採訪你;你就跟記者說,你的腿是因為煉法輪功煉殘的。

金俊梅一口回絕了村長。她想:你這不是讓我騙人嗎?我的腿從5歲那場高燒後就殘廢了,煉法輪功時,都是40歲左右的人了。這是村裡人有目共睹的事實啊。

村長說:我們在保你呢,你還這樣說。

村長的話,並不是空穴來風。迫害法輪功不久,江澤民就下達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 的命令;所有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面臨著失去學業、工作和自由。

不過,金俊梅沒有想太多。表明自己的態度後,她拄著枴杖離開了辦公室。

不久,果真有電台記者前來採訪,記者問:你的腿,是煉法輪功煉殘的嗎?

金俊梅正視對方的眼睛回答:不是。她語氣平靜,眼神一如既往的清澈。

電台記者悻悻地走了。

去北京

經歷了這次「採訪」,金俊梅一下子明白了中共那些鋪天蓋地、誹謗法輪功的「新聞」,是怎麼炮製出來的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電視、電台、報紙,還是日復一日地重複著那些謊言。

每一天出門,金俊梅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雖然村裡人都知道,金俊梅煉法輪功後,病都好了,但在中共強大的謊言宣傳下,村裡人看她的眼神裡,好像還是多了很多東西。

對金俊梅來說,這些都不重要。她想不通的是:恩師被抹黑、這麼好的功法被誹謗,這是什麼世道呢?

「我該怎麼辦?」她心裡想過無數次。她下定了主意,要盡一切力量去證實法輪功的清白。

鎮壓法輪功的命令來自中共最高層,而她只是一個弱小的殘疾女子。她能做什麼呢?

她決定要去北京上訪。

2000年11月的一天,金俊梅拄著枴杖出了家門。她換了一身比較好的衣服,她希望自己的穿著能和北京那個地方相稱,並且她希望自己堂堂正正地展現一個法輪功修煉者的形象。

但是,出這一趟遠門,她這樣一個殘疾女子要面臨多大的挑戰呢?好在家裡人是支持她煉法輪功的。她一身的病好了,家裡家外的活也都能幹了——丈夫看在眼裡,喜在心頭。

在金俊梅的心裡,並不是沒有過恐懼。任何一個在中國出生、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人都知道,要到中共統治者最高權力所在地跟中共說「不」,可能會面臨著什麼。可是一想到修煉法輪功後自己身心的變化,金俊梅還是拄著枴杖,一瘸一拐地邁出了家門……

11月的北京,天已經很冷了。

抵達北京後,金俊梅步履蹣跚地朝著天安門廣場的方向挪動,離目的地越來越近。她有著一張美麗的面龐,眼神似乎帶著天生的純淨和笑意,她的呼吸有點急促,嘴裡不時呼出白色的哈氣。

不知她是剛剛靠近還是已經到了天安門廣場,天安門警察很快發現了她。

金俊梅是千千萬萬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之一。北美明慧網1999年7月29日報導,那時候中國大陸所有的信訪渠道都被堵死,法輪功學員最後一點申訴機會已不復存在。萬般無奈之下,各地法輪功學員一個個前仆後繼冒死走向了天安門廣場。

1999年7月中共鎮壓法輪功後,不斷有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上打橫幅請願。(美聯社圖片)

很多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風餐露宿,節衣縮食:白天餓了,吃饅頭和生黃瓜;渴了,喝自來水;晚上累了,睡在路邊,地做床,天做被;場面十分感人。北京公安內部消息稱,從1999年7月到2001年4月,全國各地到北京上訪被抓、有登記記錄的法輪功學員達83萬人次(不包括許多不報姓名和未作登記的)。

法輪功學員的身分被確認後,金俊梅當場被抓捕,先後送入北京天安門廣場派出所、清河派出所。

在清河派出所後,一個年輕警察把她的枴杖拿走了,命令她蹲軍姿。

金俊梅的左腿一直有殘疾,怎麼能蹲軍姿呢?她根本蹲不下去,於是警察改為站軍姿。「一個多小時後,我要上廁所。警察不讓上,讓拉到褲子裡。我強烈要求上廁所。後來允許上廁所時,我都已經拉到褲子裡了。」

從廁所回來,警察又讓她站軍姿,還出手要打人。金俊梅說:你竟然打上訪公民?他才沒有動手。

和金俊梅一起被關到派出所的,還有一個山東來的女法輪功學員,帶著一個五歲的孩子。

金俊梅看到,警察拽她的頭髮,她頭頂的頭皮被拽爛了,臉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警察還拿刀直戳她的身體,刀尖都戳進身體了。孩子在一旁哭得厲害,警察卻絲毫不予理睬。

金俊梅一直絕食抗議對她的非法關押,絕食了10天左右,被釋放回家。

自從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金俊梅就上了中共重點監控的黑名單。

蘭州第一看守所

2008年4月13日,金俊梅被國保警察連續跟蹤了好幾個小時。之後,她和嫂子岳丁香(也是法輪功學員)雙雙被綁架。一群警察又衝到家裡,把金俊梅的丈夫也劫持走了。

金俊梅和嫂子被帶到一個地方,分開關押。金俊梅擔心他們對丈夫實施惡劣的手段,就在樓道裡喊:你們為什麼抓我?我不就煉了個法輪功,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

幾天後,金俊梅被非法關押到蘭州第一看守所,丈夫被釋放回家。

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共有十五個大隊,每一大隊內有十間號室,每間不足二十個平方,每間關押人員二十到三十人左右,監室狹小、擁擠,犯人就在裡面吃喝拉撒,空氣令人窒息。居然有犯人在這裡被超期關押近二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超期關押幾個月甚至幾年都是常事。

看守所伙食極差,一年四季除了水煮土豆,很少有別的,有時連鹽都沒有;衛生條件極差,成群結隊的大老鼠在地上、飯台上亂竄,甚至上到床上。

腿部殘疾的金俊梅一到看守所,就被收走了枴杖 。

金俊梅的丈夫擔心妻子在裡面受罪,給她送來吃的。但是丈夫送來的東西被看守所的人放得太高,金俊梅壓根拿不著。

於是,金俊梅帶信給丈夫,不要再送東西了。但丈夫還是找人給她送熟雞蛋,同時,也找律師維權。

被蓄意摔斷大腿

沒有了枴杖的金俊梅,無法正常行走,這也成了蘭州第一看守所折磨她的主要手段之一。

上廁所,說讓其他犯人「扶著」,而事實上,到了廁所,犯人就使勁把她往前推、搡、甩。好多次,都被甩到牆邊或窗戶邊。幸好,她緊緊地扶住牆或窗,才沒摔倒。

有一次,犯人直接把她推倒在便池裡。她臀部猛地撞擊在便池地面上,當時疼得一下子喊出聲來。

犯人把她扶起來後,帶到廁所外面。附近號室門口有一個鐵櫃子,就在她準備扶櫃子還沒抓住櫃子的瞬間,扶她的犯人將她猛地一推。她一下摔倒在地,雙腿直接劈開。左大腿當場被摔斷。

除了大腿被摔斷,也不知還傷到哪裡,金俊梅下身流血不止。每天打兩三針止血針,都無濟於事。

金俊梅的遭遇可能還不是最慘的。她被關到這裡之前,蘭州第一看守所至少迫害死4名法輪功學員:

劉蘭香,女,37歲,甘肅民勤縣中醫院藥劑師,2001年4月10日,被施以吊刑而死,死時雙腳腳尖與腿成直線狀,僵硬垂直向下,死後還在架上吊著。

張鳳雲,女,40多歲,原甘肅省建工局木材廠職工,2001年8月11日,被迫害致死。

萬貴福,男,57歲,蘭州機車廠的高級工程師,2001年12月23日,被迫害致死,死時雙目圓睜 。

張曉東,男,32歲,畢業於東北某機械學院,甘肅鋁業公司職工。2003年10月23日,被毒打致死。

2008年8月15日,城關法院對金俊梅非法庭審。摔斷腿的她當天被抬入法庭。主審法官是金濟勇,宣判金俊梅刑期8年。

丈夫悲然離世

金俊梅的丈夫一直堅持在外面營救,給妻子請律師、找各部門要人。

不幸的是,噩耗傳來。

2008年12月,日夜承受著巨壓的金俊梅的丈夫,突發腦溢血離世。

那時,金俊梅在蘭州第一看守所拖著摔斷了腿,下身流血的症狀也一直得不到緩解,人瘦得脫了相。

家裡的天塌了。金俊梅的兒子,扛起了大梁。他給父親的遺體穿上壽衣,安置在殯儀館太平間的冰櫃裡,然後跑到城關法院要求釋放母親,「父親去世了,我來要我媽來了。」

12月10日,城關法院以監外執行的形式,讓金俊梅的兒子把母親接回家。

靈車遲遲不發

兒子擔心母親承受不住父親去世的事實,不敢讓母親去醫院太平間看遺體,也不敢讓母親去華林山的火葬場,送父親最後一程。

金俊梅在家一直哭。

兒子怕她出門,在家裡守著她。金俊梅丈夫的遺體,最後是由她侄兒送去華林山的。

後來聽說,丈夫的靈車往華林山開的時候,怎麼也發動不著;侄兒對著金俊梅的丈夫遺體說:兒子在家裡守著他媽媽,今天是侄兒送您一程,您就走吧。

車子這才發動。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

編寫:葉楓,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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