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酷迫害中 法輪功學員的極限抗爭——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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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久仁綜合報導)「自從被抓到派出所,就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抓捕」,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的高材生瞿延來說,「因為我修煉『真、善、忍』,我無罪!但是在失去自由、無處申訴的環境裡,我只能採取最極限的方式來控訴邪黨的迫害。」

瞿延來連續絕食780天,直到有了辯護律師為止。

「開始時我一直不相信一個人竟能連續絕食絕水兩年多!然而,事實是在這期間,他曾先後四次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四個月。絕食期間,他一直拒絕進食,長期被強制灌食。而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刑。」2005年,為瞿延來辯護的律師郭國汀說:「至少有約1千名法輪功學員因灌食酷刑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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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的高材生瞿延來。(明慧網)

絕食是很多大陸法輪功學員為抵制中共非法長期折磨和迫害而採取的一種方式。從1999年至今,這樣悲壯的抗議依然在中國監獄、洗腦班裡發生著。

絕食抗議非法判刑

2018年10月19日,河北張家口,康保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錢風林非法判刑3年,並逼迫錢風林簽字,不讓申訴。

錢風林被逼無奈,只好絕食抗議康保縣法院法官違背憲法、迫害無辜人的行為。

2018年1月4日,錢風林在康保縣給民眾送法輪功真相檯曆、講真相,遭國保大隊呂正等人綁架,被以所謂的「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關押,並於3月28日遭非法庭審。

庭審中,辯護律師為錢風林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廢除了江澤民時期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也就是說按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法輪功學員持有、傳播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

實際上誣衊法輪功是X教,是江澤民在接受《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個人談話所說,江的個人意志並不是法律。法官張振斌當即打斷律師的話,不讓在法庭上說。

當律師又提到憲法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思想不構成犯罪時,再一次被張振斌打斷。

錢風林在法庭上說:「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我按真、善、忍做好人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

公訴人張海做不出任何回答、拿不出任何證據,而且還不讓錢風林提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美好。

7月11日,錢風林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處罰金一萬元。錢風林不服判決,上訴到張家口中級法院,之後幾個月一直沒有回音。

10月19日下午三點多,康保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律師與家屬的情況下,到張家口看守所強行逼迫錢風林簽字,維持原判,不讓錢風林申訴。

絕食抗議非法抓捕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楊琳,河北省送變電站有限公司職工,2018年9月19日下午,在單位被非法綁架,目前被非法抓捕至河北省洗腦班已二十多天,逼迫她放棄信仰。

楊琳被綁架到洗腦班後即抵制迫害,絕食已十幾天。

2018年7月22日下午,深圳法輪功學員鍾萍前往福田區東海花園,到香港籍法輪功學員胡麗文家做客時,被香蜜湖派出所等綁架,後被關押在福田看守所。

鍾萍在福田看守所絕食近一個月,身體狀態非常不好,懷疑被福田區看守所人員在灌食中以藥物迫害。

野蠻灌食

法輪功學員在絕食期間,往往被強制灌食。而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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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刑。(明慧網)

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佟明宇,2018年2月被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8月轉到齊齊哈爾馮屯監獄。

年邁的父母三次去探視佟明宇,看到30歲的兒子瘦得皮包骨、鼻子裡插著管子。父母發現他幾乎說不出話來。佟明宇的喉嚨受到嚴重破壞,在監獄內遭到野蠻灌食。

會見結束後,佟明宇的父母找到獄方,要求保外就醫,獄方說不夠條件,不給上報,說佟明宇從被抓就絕食,獄方說絕食不給辦。第十監區的教導員威脅說,佟明宇拒不認罪,要想保外就醫,除非明天死人。

廣東汕頭市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蔡淳鵬,現年38歲,被非法關押在澄海白沙看守所,一直絕食抗議迫害。2018年4月8日,蔡淳鵬已絕食100天,生命垂危。

在澄海看守所,他被在押人員和警察鎖在護理床上,超長時間高壓強管,迫害導致身體機能開始出現異常,長時間不進食,警察不但不放人,還從澄海華僑醫院調來醫師、護士,每三天一次對蔡強行插管吊掛針和胃管灌食。鼻飼造成人體腸胃及鼻腔嚴重創傷。

蔡的父母於2月11日前往看守所看望他,並提出要求保外就醫,未果。

2017年12月8日上午10點左右,河北雄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杜賀先。她因抗議迫害絕食七十多天,被灌食致胃出血,身體虛弱,被關進鐵籠子推進法庭,庭審開始不久,杜賀先突然口吐鮮血,法庭暫時休庭。庭審中杜賀先幾次昏迷。
……

以上情形普遍發生在當今的大陸看守所、監獄中,明慧網報導出來的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信仰的偉大力量」

一個人不吃飯進行抗議,即是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的選擇,無罪的法輪功學員以此抗議加諸在他們身上的非法迫害。

律師郭國汀曾表示,震驚瞿延來超凡脫俗的承受苦難的能力,到底來自哪裡?

「唯一的解釋便是真信仰的偉大力量。」他說,「因為對瞿延來而言,他得道了。朝聞道,夕死可矣!法輪功學員幾乎有個共同說法,我終於找到了她。這個她就是他們一生尋覓索求的真理。」

人類為真理而奮不顧身的事例屢見不鮮。許多人無知地攻擊法輪功,罵其信徒。「實在是出於受中共欺騙宣傳的誤導,對法輪功真相一無所知所致。」郭國汀說。

大陸律師余文生曾在辯護詞中,明確告訴法庭,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判刑是真正的犯罪。

他說:公安機關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構成綁架罪,關押構成非法拘禁罪;檢察機關人員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起訴構成徇私枉法罪、誣陷罪;法院法官錯用《刑法》300條為罪名,對法輪功學員的量刑判決構成枉法裁判罪和徇私枉法罪;勞教所、監獄、轉化班等羈押場所,構成非法拘禁罪。  #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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