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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殘障設施 華埠茶餐廳被告

未設殘疾人斜坡道 顧客自認被歧視 將業者及其房地產公司告上法庭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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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法律對殘疾人諸多保護,從餐館門前是否有斜坡供輪椅進出,有無提供殘疾人使用的餐桌,廁所是否可供殘疾人無障礙使用,一直到商家的網站設計是否可使盲人使用等,規定頗多,許多小商家容易忽略而被告。

華埠勿街45號茶餐廳。
華埠勿街45號茶餐廳。(谷歌街景)

華埠勿街45號的茶餐廳(Cha Chan Tang)最近中招。根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的記錄,一名殘疾人Christopher O’Rourke因無法進入茶餐廳,以商家用餐環境不合乎殘疾人法律,受到歧視為由,於週二(23日)把茶餐廳及其房地產公司一并告上聯邦法庭,要求一筆賠償金。

據紐約殘疾人法規定,所有餐館都必須擁有殘疾人通道,餐館內部也要有專供殘疾人購買餐飲的設施,如果沒有的話,初犯可以罰款5萬5,000美元,再犯則罰款11萬美元。

同一時期,O’Rourke已經接連告了數個商家,華埠茶餐廳僅為其中之一。O’Rourke在訴狀中,除了要求法庭命令茶餐廳在一定期限內加裝殘疾人便利設施,加設殘疾人通道以滿足法規要求外,也要求被告支付訴訟費用,支付賠償金。

與此同時,紐約的聯邦法庭也出現殘疾人大規模針對網絡商家發起的新訴訟,稱商家的網站設計令盲人無法使用,是歧視殘疾人。一名吳姓(Wu,音譯)視障女子,最近將裝修公司、化妝品公司、超市、餐館等幾十個商家告上東區和南區聯邦法庭,起訴原因均為網站設計違反了殘疾人法案,使視障人士無法獲取店家的營業時間和地址等信息,違反了殘疾人法案和紐約州人權法。

在美國,視障人士上網,通常需要通過屏幕閱讀軟件(Screen Reader),來將網頁的文本轉換成聲音。1990年,時任總統布什簽署了《美國殘疾人法案》,要求所有商家網頁上所有的信息,必須能夠變成文本格式,不能有無法轉換的圖片,這樣盲人才能正常使用網站。

不過,這是一個全新的法律領域,恐怕就連網頁設計者,也很少能知道需要提供能讓盲人瀏覽的網頁。據《紐約郵報》報導,商家若想保證網頁完全符合法律規定,需要花費約3.7萬美元的費用請人設計。這對小商家而言不是一筆小數目。◇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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