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樓宇局繼續嚴打非法商業招牌。自樓宇局7月份四處執法,曼哈頓華埠、蘇活區、史坦頓島多個業主,因商業招牌沒有申請許可,成為「萬元級」巨額罰單的目標後,布碌崙華人商家眾多的班森賀社區近日也傳出華人商家挨罰,於是許多商家紛紛主動拆除招牌,以免接到巨額罰單。
布碌崙Bay Parkway華人商會的李志波說,海灣公園大道(Bay Parkway)65街到75街之間已經有商戶收到樓宇局罰單。樓宇局要求要先申請清拆,由有執照拆除招牌的公司簽字認證後遞交樓宇局消案,然後向樓宇局入紙提出申請,經過樓宇局批准後,再由有執照招牌安裝公司安裝上去。
李志波說,該商家因招牌不符合規定標準,而收到6千美元罰單,然後「拆牌要1,500美元,再找有執照的公司豎立招牌,又要1,500美元。一個來回連罰單,無端就要損失9千,小商家怎麼吃得消?」
此消息在Bay Parkway華人商會的微信群中傳開後,許多小商家急忙主動拆牌。記者昨日觀察,海灣公園大道上,除了西人的商店保持招牌外,短短兩條街內就有六家華人店家已拆掉招牌,有些拆得一干二淨,店家名都看不見了,成無牌店家,有些則剪掉一半,剩下用打印的條幅替代。
根據樓宇局網站,自2017年10月16日起,沒有申請就安裝的廣告牌、和不符合規定的戶外廣告牌,都屬於被執法的對象,其中也包括放在地上的可移動招牌等。
但招牌若是塗漆或者尺寸小於六平方英尺且不是發光的,則不需要申請;如果廣告牌需要電氣連接,則需要獲得該部門的電氣許可證。許可證必須由持牌電工提交,由電氣部門簽發。
如果招牌是發光的,則可能還需要年度照明標誌許可證。照明標誌許可證必須每年更新。
李志波說,這條與招牌相關的法律已經很「老齡」,甚至不允許電話號碼寫上招牌,可見舊法不合時宜,當年紐約市長彭博執法時,曾遭遇韓裔社區的大規模抗議,最後彭博收回成命,擱置執行,現在被白思豪又重新拿出來,似乎專門針對華裔社區的商家開罰。
他說,布碌崙許多華裔商家對此意見很大,要求更改不合時宜的舊法,也希望樓宇局應輔導店家主動申請,以勸導為主、開罰為輔,在執法前應先警告,而不是大金額罰款。他表示,已約了布碌崙的州參議員高頓21日商談對策。◇
責任編輯: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