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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費爭議未決 紐約華人房子被拍賣

4,793美元水費爭議遲遲未解決 一年半後被市府留置房產 拍賣後償清水費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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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對華人曹瑩燕(Ying Yan Cao,音譯)和彭金城(Jin Cheng Peng,音譯)因水費糾紛未解決,拖欠政府水費,卻誤以為律師已經幫他們打掉帳單,還把財政局發出的警告信函當作「欺詐郵件」、不予理會,結果他們的房子被市府按照「稅務留置權」出售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又轉賣給了另外的人。

兩名華人上週二(13日)向布碌崙民事法庭遞交訴狀,起訴曼哈頓中城34街某律師行的兩名華人員工和另一名未名人士(John Doe),指三人欺詐,要求三人作出為數不明的現金賠償,包括懲罰性賠償、間接損害賠償,並支付原告律師費。

根據起訴狀,兩華人原來家住布碌崙班森賀區,在2010年1月左右,他們向紐約市府提出4,793.03美元的水費爭議,但因為英語水平有限,無法自行解決水費糾紛,一直拖到2011年6月左右,兩人在一家中文報紙上看到一則律師的廣告,於是曹瑩燕去找34街的這家律師事務所。

曹在起訴書中說,被告之一的王某將她引到會議室,向她介紹自稱「林律師」的人,這位林先生自稱「律師」,處理水費糾紛案件有經驗,然後以律師行的名義,讓她用信用卡支付了1,700美元,說「會幫你解決水費糾紛,不必擔心」。

但是雙方沒有簽訂任何「律師聘用合同」(Retainer Agreements),林先生也未給曹瑩燕收錢的收據。曹瑩燕說,她以為律師會解決水費糾紛問題,便沒有再跟進這件事。

事實上,紐約市府每年5月通過向第三方公司出售稅務留置權(tax lien),來追繳被屋主拖欠的各種稅費。在2011年年中或之前,紐約市已經對曹瑩燕的房產設了留置權。到2011年8月10日左右,紐約市將該物業的留置權出售給第三方。在2012年9月24日左右,留置權人開始採取行動,拍賣房產。

曹瑩燕在起訴書中說,由於律師說會處理她的水費糾紛,因此,她沒有回覆財政局發來的信函,英語熟練程度有限的她甚至懷疑這些警告信函是騙局,因為她家在2011年7月被賊入室盜竊,她以為自己「身分被盜竊」了。

結果,2015年2月26日,曹瑩燕和彭金城的房產在公開拍賣中被出售給第三方。在2017年3月底前,兩人被法警封屋逐人。

兩人的房產被「法拍」(foreclosure),價格只售出705,000美元,市府扣下兩人欠繳的水費和利息後,將剩下的676,932.66美元給回兩人。曹瑩燕說,該房產的市場價值超過100萬,卻被70萬法拍, 幾乎打了七折。

2017年3月31日左右,曹瑩燕再次前往上述律師事務所,詢問據稱已解決的水費糾紛案的情況。與上一次一樣,王某將她引到會議室,再次向她介紹「林律師」。

曹瑩燕這時急著要聘請律師,為她上庭、贖回法拍房。由於時間緊迫,曹瑩燕支付了1萬美元,這次收費的律師事務所名稱更換了,但還是同一家律師行。

曹瑩燕說,她交了錢後,律師行沒有協助她取回法拍房。因此她入稟法院,指控林某不是律師,他和王某等人合謀欺詐她與彭金城,尋求賠償。◇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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