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業廳廳官受賄近500萬 貪腐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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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28日訊】今年5月落馬的中共海南省林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春東11月上旬獲刑10年,其被指受賄近500萬元人民幣。王春東的貪腐細節日前曝光。

據法制日報11月27日報導,王春東因隨意缺席會議,被稱為「任性」副廳長。2012年9月至2016年9月,他擔任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期間,應參加的廳務會議和其他專題會議共109次,其中以各種藉口缺席竟達63次。

而王春東的「任性」也體現在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上。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7年,他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撈錢,機關算盡,手段翻新,共收受、索取財物428.28萬人民幣、40萬港幣。

現年56歲的王春東曾任海南省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中心主任、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局長、森林公安局政委等職;201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海南省林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此後任海南省林業廳副巡視員。

報導說,王春東在10多年裡不斷巧立名目,逼迫工程老闆就範,撈得盆滿缽滿。

如2012年,王春東在海口龍某花梨沉香館購買花梨、沉香製品共消費10萬元。他隨即打電話給剛認識不久的個體經營者歐某平,讓其買單。

2014年年底,王春東在陵水縣老家蓋的新房完工,需購置一批家具。歐某平陪同王春東到廣西憑祥市購買了32萬元的紅木家具,又代為支付了這筆款項。

2015年年底,王春東以家裡急用錢的名義向歐某平索要20萬元。歐某平當天便將交給交給王春東。

而2014年8月海南霸王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就2013年森林撫育項目招標時,在王春東的幫助下,歐某平掛靠海南某斯林業有限公司順利中標。

2014年下半年時任林業廳副廳長的王春東與海南某利公司股東牟某志結識後,先後將抱龍林場2014年森林撫育工程、樂東縣2014年森林撫育工程、萬寧市2015年森林撫育工程等多個項目交給牟做。

2016年上半年的某天,當牟某志談到要給好處費時,王春東提出讓其以購買其一件工藝品的方式來收受這筆錢。隨後,牟某志以20萬元的價格從王春東的弟弟王某方手中購買了一件動物角製成的工藝品給王春東。就這樣,牟某志兩年裡分5次共送給王春東155萬元好處費。

王春東甚至讓老闆為他女兒王某上學買單。2004年7月,王某交了4.08萬元作為海南中學擇校費。這筆錢就來自海南某林裝飾公司原項目經理黃某俊。當時,時任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中心副主任王春東負責管理海南熱帶森林博覽園博物館項目。而黃某俊的公司通過競標取得該項目化石館、鳥類卵、鳥類窩館等工程。

2007年8月,王某高考後想上澳門大學。由於分數不夠,王春東便讓海南蘭某公司董事長蘭某陪同到澳門協調處理女兒入學一事。為了在相關項目得到王春東的關照,蘭某就與王某到澳門找了幫助辦理入學的辦事人,支付40萬港幣費用,把事情搞定了。

責任編輯:李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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