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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学区:教师需簽合同 遵循天主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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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平山綜合報導)最近曝出新闻,埃德蒙顿和卡爾加里天主教学校学区在雇佣教师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合同标准条款中包括六种宗教条件,要求教师承诺遵循学校内外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与天主教会的做法和信仰相协调,其中包括:参与教会的圣礼,与福音的原则和天主教会的教导和谐。

当申请兩城市的天主教学区工作时,候选人必须填写一份信仰形成计划,回答计划如何成为学区社区的积极成员,并为学校的天主教文化以及其他问题做出贡献。为了续签合同,员工需要一封来自牧师的认可信。对于非天主教教师则需要一封信仰领袖的推荐信。

接受行政职位的教师,例如校长,则必须签署第二份协议,其中也包括天主教条款。条款内容包括:“天主教学校管理者应该是天主教信仰传统的可靠代表,基督徒生活方式的楷模,通过他们的专业和他们树立的榜样,证明他们是真正的信仰教师。”行政程序还表示,非天主教徒没有资格获得学区行政管理职位。

該規定引起了一些LGBTQ教师的反彈,他们説合同条款会促使他们隐藏离婚、避孕、婚外性行為或体外受精等不被天主教徒接受的行為。

卡爾加里天主教學區官員證實,學區教師必須簽署的文件暗示同性婚姻或同居關係違反勞動合同。學區人力資源主管理查德斯沃博達(Richard Svoboda)說:「任何生活方式與教會不一致的人,合同中的這一部分都會對他們產生影響。可接受的(兩性)關係是天主教會認可的關係,必須得到天主教神父的承認。這種關係不包括同性關係或同居關係。」 斯沃博達補充說:「我不能確定天主教會眼中是對還是錯。我們只是為他們提供了協調的途徑。」

在上週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埃德蒙頓天主教學校發言人洛瑞.納吉(Lori Nagy)表示,合同條款內容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學區提供了多種方式幫助員工,包括指導員工如何報告工作場所存在的問題,員工家庭援助計劃,人力資源人員,和外部諮詢服務等。

天主教學區合同條款如何與人權法案保持一致?阿爾伯塔大學法學教授埃裡克.亞當斯(Eric Adams)說,人權法案包含兩個特出情況允許僱主「歧視」員工。第一個是「真正的職業要求」,例如航空公司需要飛行員通過眼科檢查。第二種情況是,如果僱主認為在某種情況下的選擇是「合理的」和「正當的」,僱主就可以獲得「歧視免責卡」。例如為了保護教會,他們只僱用某一信仰的僱員。對於天主教學區合同條款,亞當斯說如果受到挑戰,學區可以回擊說天主教學校是一個需要不同就業實踐的獨特環境。#

 

責任編輯:薇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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