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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爾本華裔老闆欺凌學徒遭起訴

事件中的年輕學徒因霸凌備受打擊,甚至曾想自殺。圖片為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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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墨爾本一位華裔電工老闆在工作場所欺凌其學徒工,將其逼至自殺的邊緣。相關人士呼籲政府在反霸凌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並希望公眾提高對相關法規的認識。

據《時代報》報導,當來自墨爾本東南區的朱迪(Jodie Myintoo)將十幾歲的兒子尼古拉斯(Nicholas)送到丈夫友人那裡做學徒工時,她以為兒子不但獲得了學徒生涯最好的開始,還有工作安全保障。然而事實截然相反。

尼古拉斯的電工老闆湯米‧劉(Tommy Liu)不僅經常口出髒話辱罵他,還動手打他。他會用螺絲刀砸尼古拉斯的頭,用拳頭打他,還曾在尼古拉斯倒地時用鋼頭靴踢他。

尼古拉斯開始時一再忍受,不願對母親透露實情,雖然朱迪注意到他身上有傷,且性情大變,越來越易怒。

最終,尼古拉斯被逼到極限,提出辭職,並告訴家人發生在他身上的遭遇。

朱迪將他送到醫院,並報了警。那時,尼古拉斯因為噩夢經常失眠,並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面臨自殺風險。

他在一份受害者陳述中寫道:「我的家人信任這個人。我記得一年復活節,我媽媽告訴湯米說『謝謝你帶我的兒子』。我當時想尖叫,『媽媽,這個人每天虐待我!』」

「我對未來一片茫然。我感到很沒用,就像我那時每天被告訴的那樣。我覺得自己無法應對這個世界。我把自己關起來……我不信任任何人。」

尼古拉斯寫道,因為感到自己令家人失望,所以想要結束生命。

「我想要完成見習,我想要讓媽媽和繼父感到驕傲。但這一個人對我來說已經難以承受了。」

「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原本不知道這是老闆會對一個人做的事……我想要再次正常生活。」

湯米‧劉的律師說,湯米對尼古拉斯的所作所為與他自己剛開始工作時的遭遇一樣,這種現象很普遍,但即便如此,這種行為也不應該被容忍。

湯米‧劉此前沒有犯罪記錄,他被判處15個月的社區改造處罰令( Community Corrections Order),但沒有留下定罪記錄。這意味著他能繼續工作,並招收學徒。

警方在此案件中使用了《布羅迪法案》(Brodie’s Law),這一法案將嚴重欺凌行為定為犯罪行為。

2011年,19歲的女孩布羅迪(Brodie Panlock)在打工的咖啡廳遭到無休止的霸凌,令其最終自殺。

在她父母的推動下,政府推出了《布羅迪法案》。自2012年1月起,超過40人因違反此法案受到控告,警方收到了超過140個關於在不同場所發生的霸凌行為報告。

布羅迪的父母表示,他們知道這個法規發揮效力需要時間,但指出有關部門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提高公眾對該法案的認識,並呼籲政府一級提供更多支持。

如果你或身邊人在遭遇霸凌,請致電LifeLine(13 11 14)或BeyondBlue(1300 224 636)。欲了解更多關於霸凌和《布羅迪法案》的信息,請登錄www.brodieslaw.org。#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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