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期限 行政院擬延至一年

人氣: 348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8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6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現行公務員加班領取加班費上限只有20小時,倘若加班超過時數上限,就只能補休,但半年內沒休完將自動消失,有公務員在國發會提點子提案,希望改革這些規定,是否會修改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目前正在研擬將公務員加班換補休期限延長到一年,待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指出,公務員領取加班費上限雖只有20小時,但專案可以到70小時,各單位有需求的話可以盡量使用專案方式發給加班費,至於是否會修改,內部還在討論中。

黃國昌表示,人事行政總處到底要討論到什麼時候,去年就說要檢討了?是否可一併檢討如果公務員加班領不到加班費時,最起碼換補休不要受到半年的限制?

施能傑回應,人事總處擬修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加班及加班費支給要點」,將六個月期限延長到一年,朝這方向走,現已送到行政院,只待正式核定。

責任編輯:昌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