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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起房也租不起房 租戶顛沛流離

多倫多和溫哥華兩地的出租房市場讓長期租戶們叫苦不迭,專家表示這是政府造成的結果。(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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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13日訊】(記者王蘭多倫多編譯報導)多倫多和溫哥華兩地的房子買不起,而一些房東還在趕走老租客。租客們發現,可負擔得起的出租房也越來越少。

據《多倫多星報》報道,弗萊徹(Joanna Fletcher)和她10歲的兒子住在溫哥華東面的一間臥室的公寓裡。這座大樓裡有老鼠和黴菌,而她的新房東正在威脅這要把他們趕出去。

「根本沒地可去」

雖然這種種的理由都在逼著他們離開,但弗萊徹說,她正在爭取能儘可能長時間的留在這個公寓中,因為在同樣的地區,她租不起更貴的房子了,離開這棟公寓也將意味著她的兒子要離開現在的學校。

她住在她的溫哥華公寓8年,每月支付約930元的租金,其中包括基本的網絡費用,租約明年二月份到期。

弗萊徹患有多發性硬化症,失業但正在尋找工作。她說她多年來一直在尋找兩居室的住宅,但找到合適的不容易,該地區符合她條件的出租房租金是現在的2倍多。

「這可不是我隨便挑就可以住進去的,我根本就沒有地方去。」她在接受加通社採訪時說。

她租的公寓大樓最近被賣給了一家公司,弗萊徹說,新房東在1月份開始告訴租戶,如果他們在4月份搬出去,會給他們3個月的房租。如果她在2月中旬之前簽署協議搬出去,她將獲得5個月的租金,但她拒絕了,因為和這點錢和新住處增加的租金相比是杯水車薪。

弗萊徹決定等待驅逐通知。她希望這將至少需要8個月的時間,因為城市批准開發房產的法律文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該市表示,該公司尚未收到任何開發弗萊徹所住物業的申請。

卑詩省租戶資源和諮詢中心的發言人坂本(Andrew Sakamoto) 表示,房東驅逐租戶的常見理由就是整修或重建。

坂本說,該省的「住宅租賃法案」應該改變,將驅逐租戶的通知時間增加1倍至4個月,並為租戶提供更大的賠償。他說,可出租住房的數量可能是一個問題,但是強有力的保護住戶的法律可能會幫助供應滿足需求。

趕走租客 提高租金

與此同時,另一名女子也正在多倫多尋找一個能稱為家的落腳地,多倫多的租金也在不斷的飛漲。

30歲的澤帕(Jillian Zeppa)在一家非營利性教育機構工作,去年秋天她從一間臥室的地下室套房被逐出後,在朋友的住所住了6個月。澤帕說,當房東決定自己搬回來住時,她已經在那裡住了16個月。

她把被驅逐一事向安省的出租房屋執法部門投訴,並獲得2,000元的賠償。但澤帕說搬家的成本,存放她的財物,尋找一個新家所耗費的經歷的壓力,她希望能得到2倍的數額。

安省的住房倡導者表示,澤帕的情況反映了一個趨勢。Metro地產租戶協會聯合會執行董事登特(Geordie Dent)表示,在過去10年中該機構接到面臨驅逐租戶電話的頭號原因是未付租金。

但去年這種情況發生了改變,房東們自己要住出租房「爆炸式」增長。「可能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會不誠實,這意味著房東實際上並沒有搬進來,這只是推動租戶能夠抬高租金。」登特說。

安省政府去年9月通過制定新的規定,要求房東如果驅逐租戶,得向租戶支付1個月的租金。如果房東在驅逐租戶後一年內打廣告出租、拆除或將房子轉為其它用途, 表明他們其實自己沒有使用出租房, 他們還可能面臨高達25,000元的罰款。

登特說,在很多情況下,房東希望擺脫支付最低租金的老租戶。他補充說,向新租戶收取更高的租金可能足以應付處罰。

澤帕每月支付1,050元房租,但再找到這樣交通方便的住所幾乎不可能了,經過數月的搜尋後,她於4月1日搬入新的公寓。但是,每月房租為1,300元,佔她收入的45%,而且新住所離工作的地方要花費一個小時的通勤,不能步行和騎自行車抵達。

她說,如果她再次被驅逐,她更有可能考慮到其它地區生活和工作。「這整個經歷讓我意識到多倫多不會是我永遠的地方。」她說。

政府早期未建夠出租房

澤帕和弗萊徹並不孤單,全國各地城市很多人都處於住房負擔能力危機之中。

加拿大房貸與住房公司(CMHC)稱,去年全國平均租金上漲2.7%至每月947加元。同時,可以租的房子正變得越來越少。 CMHC表示,2017年全國城市的房屋整體空置率為3%,低於2016年的3.7%。

該公司在其關於出租房屋的年度報告中表示,對出租房屋的需求超過了供應的增長,而能出租出去的公寓比例也下降了。

卑詩大學地理學博士克雷格瓊斯(Craig Jones)表示,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由於聯邦政府在90年代早期沒能建造足夠的出租房屋的結果,加上在私營領域,建造共管公寓的獲利要遠遠高於建造出租房。

瓊斯說,政府每年都會建造數千套出租房,私人部門似乎也沒有填補這些年來出租房屋缺乏的空白。

雖然多達1/3的公寓由業主出租,瓊斯表示租金昂貴,通常不如專門用於租賃的物業和出租房能令人負擔得起,而且業主總是可以選擇搬回去、翻新或用其它方式將租客驅逐出去。

加拿大統計局去年報告說,近1/4的加拿大人將超過30%的收入用於住房費用,這也是可負擔住房的衡量標準。

瓊斯說,這些統計數字表明,許多人生活在不穩定的居住環境中。

「現在這樣的境地是幾十年來忽略了出租房系統的結果。」他說,並補充說,解決這個問題至少需要10年的時間。 「這是很難做到的,因為解決這個問題很昂貴,並且不能立即顯示出結果」 。

去年秋天,聯邦政府宣布了一項全國性住房戰略,其中10年內投入400億元用於新單元和老化房地產的升級,其中包括貸款給開發商,鼓勵他們建造適合中等收入家庭的新住房。

各省和地區也達成協議資助關鍵的住房策略,花費數十億元修復和建造廉租房並創造新的租金收益,租房系統增加了大約5萬個住房並修理了6萬個住房。

但CMHC副首席經濟師艾爾沃斯(Aled Ab Iorwerth)表示,現在還不清楚,各政府措施是否能讓開發商興建出租房。「我認為可以有很多的激勵措施,」他說, 「市場供應取決於開發商的決定。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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