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林冤獄26年再審無罪 曾受酷刑手腳致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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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報導)吉林省東遼縣村民劉忠林蒙冤28年,被關押26年,直到近日才被宣告無罪。

據陸媒4月21日報導,4月20日,劉忠林案再審宣判。吉林省高級法院認為,原裁判認定劉忠林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劉忠林無罪。據劉忠林的辯護律師張宇鵬介紹,宣判過程只持續了十幾分鐘。

劉忠林是吉林省東遼縣會民村人,22歲時入獄,被關押近26年,直到兩年前刑滿釋放,從再審開庭到宣告無罪再耗時2年。張宇鵬說,劉忠林可能是媒體公開報導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

但對於劉忠林稱在偵查期間曾受刑訊逼供,再審並未認定。

1990年,遼源市東遼縣會民村的劉忠林被控殺死同村女子鄭殿榮,後被判處死緩。據《北京青年報》報導,該案憑口供定罪。死者鄭殿榮的二哥鄭殿臣說,這麼多年來,鄭家人從未認為劉忠林是凶手。

鄭殿榮的屍檢報告顯示,其因「頭部遭鈍器打擊後掩埋,致重度顱腦損傷和機械性死亡,係他殺」,同時警方發現,鄭殿榮這名未婚女子已經懷有20至21週的身孕。當年,通過刑訊逼供,懷孕女屍命案兩天「告破」。

一審中劉忠林在法庭上否認殺人。劉忠林告訴法庭,辦案警察打他、穿竹籤、刑訊逼供,但法院不採納。

在鐵北監獄服刑期間,他的右腳大拇指被切掉。當時腳趾化膿感染,整隻腳都腫了,只得做截肢手術。而腳趾是1990年辦案警察審訊時用鐵棒砸折的。

劉忠林說:「一個警察拿竹籤扎我右手大拇指,疼啊,我就說是我殺的。問我怎麼殺的,我說拿菜刀。他說不對,然後扎第二個手指。我說用尖刀,又不對,又扎。最後把我十個手指頭都扎了,分三天扎的。」

劉忠林的十指因遭逼供留下傷痕,指甲壞死,手指頭伸不直,拿不了重物。

死緩的裁定書下來,他沒有簽字。他在監獄喊冤,怎麼逼的、怎麼打的,自己寫申訴狀。因為不服,他在監獄被關小號,最長的一次關了半年。他也曾在勞改幹活時想過自殺,直到2009年表姐夫王貴貞請了律師在吉林監獄會見了他。

劉忠林回憶說,自己曾寫下近百封申訴狀,但提交上去均無任何回應。2010年,王貴貞又請了一個律師給他拍照,拍下他的手和腳,繼續申訴。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此案。同年8月,遼源中院協調本案原辦案單位東遼縣公安局開棺驗屍,發現屍骨和衣物不見蹤影。當時,吉林高院發函給遼源中院,要求對劉忠林故意殺人一案做DNA 鑑定,想找到胎骨,以確定該胎兒與其是否具有親子關係。

2016年1月22日,48歲的劉忠林被刑滿釋放,此時距吉林省高院做出再審決定已過去近4年,再審超期。

出獄後的劉忠林,三個月過去,還沒完全適應自由,走路貼著牆根,不敢和生人搭話,打電話要對著紙上的數字撥。

2016年4月25日,案件再審開庭。他還多次接到恐嚇電話,有人威脅他放棄申訴。

出獄一年後,劉忠林到深圳找了份安裝手機充電器的工作。但沒多久,他被炒了魷魚。因為查出他有「殺人犯」的案底,管事的人對他說:「你有『污點』,不能要你。」

目前他在北京—河北的客運公交車上做安全員。對於18日的「馬拉松式再審」,他一度不想參加開庭,經律師勸說才請了4天假返回吉林。劉忠林說,「(人生)最好的時候都在監獄了。」

對此,四川成都網友「上天入地的精采」說:「應該追究辦案者責任,明顯是栽贓!為了結案,為了自己的破案率,就敢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浙江嘉興「zyh專業化550空蕩蕩」說:「法官終身負責制該出台了。22進去50出來,太苦了。法官起碼三年體驗一下吧?」#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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