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貪官趙錦與情婦貪腐細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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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1日訊】內蒙古廳官趙錦此前因受賄罪等獲刑,官方通報指其有三個情婦。近日,趙錦與情婦李潤枝共同貪腐的細節曝光。

今年4月,內蒙古政協經濟委員會原專職副主任趙錦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內蒙古紀委通報其問題時特別提到,趙錦「與三名女性進行權色、錢色交易」。

據官媒等報導,三名跟趙錦進行權色、錢色交易的女性中,包括李潤枝,其是趙錦的三名情婦之一。

5月9日,中共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發布了李潤枝受賄、行賄案起訴書,披露了李潤枝與趙姓官員之間的貪腐往來。

據《 新京報》5月10日報導,該報微信公號「政事兒」注意到,上述起訴書中的趙姓官員就是內蒙古廳官趙錦。

李潤枝比趙錦小17歲,兩人於2004年相識,發展成情人關係,這段關係保持了11年。11年間,李潤枝數次夥同他人,向趙錦行賄。

去年12月,李潤枝因受賄、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李潤枝案的起訴書,披露了李潤枝與趙錦之間的三次貪腐細節。

第一次發生在2010年。張某甲想通過李潤枝請託時任烏蘭察布市副市長的趙錦幫助承攬項目。李潤枝答應幫忙,但要求張某甲支付好處費,張某甲同意。

李潤枝將張某甲請託並答應給好處費的情況告訴了趙錦,趙表示同意。

張某甲遂給李潤枝的帳戶匯入了150萬元。隨後,在趙錦的幫助下,張某甲順利中標。

可是,該工程因故重新進行招投標,張最終沒能獲得該項目。趙錦要求李潤枝將好處費退還,可李潤枝自行決定退還140萬元,自己留了10萬元。

第二次發生在2005年。李潤枝和任某某想合夥探礦,希望時任察右中旗旗委書記的趙錦能夠幫助。趙隨後指示相關部門提供便利,為他們兩人取得了探礦權證。

期間,趙錦以親屬有急事為名,向李潤枝借款16萬元;李潤枝和任某某的銅礦項目開始獲益後,2007年,李潤枝送給趙錦50萬元。

第三次發生在2013年。付某某與李潤枝等人一起承攬一綠化工程項目,希望時任烏蘭察布市副市長的趙錦能幫忙,並承諾給予好處。趙錦幫助她取得了該項目,李潤枝等人送給趙錦好處費63萬元。#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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