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州禁止開車持手機 新法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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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漢民亞特蘭大綜合報導)5月2日,喬治亞州州長內森˙迪爾(Nathan Deal)在距離薩凡納大約60英里的斯泰茲博勒(Statesboro)簽署了州議會通過的HB673新法案。斯泰茲博勒是喬治亞南方大學(Georgia Southern University)的所在地,2015年有5位該校的護士系女學生不幸於一起車禍中喪生,肇事原因是一輛牽引式大貨車沒能及時剎車,撞上了前方因一場先前發生的車禍而慢慢行駛的車隊。車禍共涉及四量小轎車和三量牽引式大卡車。為了表示其對促進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迪爾選擇在此地簽署這條將禁止駕駛手持手機的法律。從此喬治亞州是第16個完全禁止駕車時手持手機或其它電子用品的州。

HB673明文禁止駕車時使用手機或者平板電腦來觀看視頻或是從事錄影行為,不許讀、寫、或是傳送短信,另外開車時不許用手或是身體任何一部分支撐手機或平板電腦。然而允許使用的特例情況有使用導航功能、撥電話報警,以及車輛安全停在停車位置時(不包括在紅燈或是在停止標誌暫時停車的情況)。開車時如果要打電話則必須使用藍牙裝置或是耳機,而耳機的使用只限於電話,不許用來聽音樂或其它娛樂用途。HB673將在7月1日生效。為了提高民眾對這條法律的認識,州政府特別建立了http://www.headsupgeorgia.com/ 網站。而要了解這條新法律的細節則可登錄www.gahighwaysafety.org網站。

在這條法律生效前的一個多月內,喬治亞州的民眾最好是即刻開始遵循新法,以便逐漸習慣。然而除了一般駕駛私人車輛的情況外,目前員工經常在駕車時為工作原因而通電話的企業也應該準備應對措施,因為員工如果因為公事而通話時肇事,無論員工是否駕駛公司車輛,或是否使用公司的手機,公司都將有法律責任。其實大多數擁有大量公用車輛的企業已經有內部規定禁止員工為公司駕車時手持手機,不過其它企業可能尚未跟進,例如僅有業務員經常在路上通話的公司。這些公司或許該考慮制定禁止為工作駕車時通電話,或是如果通話不可避免則可考慮為員工購置藍牙等配件。

2015年肇事撞死5位女學生的大貨車司機約翰˙偉恩˙強森(John Wayne Johnson)被判為車禍殺人罪,正在服5年徒刑。而僱用強森的貨運公司也被法院判決必須賠償一千多萬美元。

責任編輯;蘇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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