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男子遭遇強拆 來韓國向大紀元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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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顧曉華採訪報導)權赫秀,今年62歲,目前生活在韓國,原籍遼寧瀋陽市和平區北七馬路10−1號1−2號樓居民,2013年遭遇強拆,無家可歸,投訴無門,出國後特意找大紀元爆料伸冤。

權赫秀來到韓國之後,感受到韓國的民主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於他最大的欣慰是「遇到」了大紀元。他說:「這兩年來我一直在訂閱大紀元報紙,你們的報導真實可信,說得都很有道理。」

他目前最大的願望是把他在國內的經歷報導出來,因為在國內他曾拜託多家媒體報導他的遭遇,沒有一家媒體敢於報導。

2013年4月16日這一天他變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晚上回到家,展現在他面前的是4層樓的房子變為一片廢墟,原來在下午3時許,和平區拆遷辦派拆遷隊將其房子剷平。

權赫秀說:「我根本沒有簽定拆遷協議,也沒有人來商量賠償事宜,結果父母的遺物以及所有家具全部砸在廢墟裡。」

他不知發生了什麼,也不知來多少人進行強拆,只是後來從鄰居處看到拆遷時的一張照片。

權赫秀表示,他所在的小區有4棟樓,是過去帶火炕的舊樓,有兩棟樓居住的都是朝鮮族,另外兩棟是某政府機關的家屬樓。地方政府以城中村改造進行拆遷,但是拆遷賠償不公。朝鮮族居民所居住的兩棟樓賠償價為每平方米12,000元,而政府機關家屬樓的賠償價格為每平方米15,000元。

由於賠償不公遭到居民反對,拆遷辦則挨家挨戶私下動員,有的私底下多給了10萬元搬走,至今每家每戶獲得的賠償無人知曉,成為祕密。最後唯一剩下權赫秀家(政府挨家挨戶勸搬遷時他沒有在家),他沒有簽訂拆遷合同,也沒有進行任何協商,房子在無人時變成廢墟。

「你哪怕家裡的冰箱、家具等拿出來保管一下,你拆就拆了。最可氣的是,門鎖著,我也沒跟你簽合同,你就拆了,東西全部砸裡面,最氣的就是這裡。」權赫秀說。

他走上了上訪之路,到各級部門討說法,而且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上訴,始終無果。他最初每天住旅館,之後財力不支,被迫借宿親朋好友家裡,過起流浪生活。

最後被逼無奈,他準備了兩條各10米長的橫幅:「因強拆無家流浪 鮮漢族法要公正 見陳市長許局長 」,來到市府大路交通崗邊10樓頂平台,準備跳樓維權。

他表示,當時警察、交警、消防等全部都到現場,勸其下來,他強烈要求見市長和公安局局長,最後局長出面,讓他下來協商,不料先將他以「擾亂社會治安罪」拘留15日,局長聲稱出來後再找他協商。

權赫秀被關押在瀋陽市公安局拘留所15天,他透露,在拘留所裡,他驚見管教在犯人當中倒賣菸謀取暴利。

拘留所裡面的人員流動性大,幾乎是一波走一波來,凡是新進的人員都會有號長(犯人頭目)問你是否需要抽菸,如果想抽菸強制你買4條菸,每條菸230元,買菸者早上吃完飯都會被管教叫出去,在一個屋裡子,大家可以聚一起抽菸。

權赫秀當時因為沒有錢買菸,他當起中間人,給管教介紹買菸的人。

15天之後出來,他與局長協商,希望能夠解決他的生活問題,結果局長聲稱將支付他3萬元,以後再從動遷費裡面扣除,他在一張欠條上簽了字,他拿著欠條去銀行提款,發現上面寫的是「維穩專項資金」。

此次仍然未給他徹底解決問題,之後他每天到拆遷辦討說法,最後對方又給了他2萬元,並且聲稱這是最後一次給他錢,權赫秀最終被迫拿著此筆錢踏上了韓國的土地。

「現在回遷的樓都蓋了好幾十棟樓,我什麼手續也沒有,也沒簽合同,你說怎麼整。我現在都不敢回去,來回沒有路費,沒地方住。我現在找誰都不好使,叫天天不靈,我看大紀元講得都很真實,所以找大紀元爆料,希望幫忙報導。」權赫秀最後說。#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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