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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加稅付不起? 財政廳長:可延遲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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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4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綜合報導)卑詩省2月新出的豪宅加稅政策引發屋主強烈抗議,但省府對此毫不讓步。省財長詹嘉璐(Carole James)近日重申,即使豪宅屋主收入有限,也可選擇延遲納稅至售出房產之日,因此新稅並未對豪宅屋主造成嚴重經濟負擔。

新民主黨(NDP)省府在2月推出的新年度財政預算中將省內估價等於或高於300萬加元的房屋交易稅由當前的3%上調至5%;2019年起,豪宅價值300-400萬部分每年還需增繳0.2%學校稅(school tax),400萬以上價值部分需每年增繳0.4%學校稅,引發大量屋主強烈不滿。

眾多豪宅屋主抗議稱,針對豪宅加稅不僅不公,而且每年增繳的學校稅對退休人士等收入有限的屋主也是一筆沉重的負擔。新稅反對者還組成「解體卑詩附加稅」(Scrap the B.C. Surtax)聯盟,計畫在省檢察長尹大衛(David Eby)本月初舉行的選民問答會現場集會抗議,迫使尹大衛因場地安保受威脅而提前宣布取消活動。

面對反對者批評,詹嘉璐近日表示坐擁豪宅的屋主理應能夠負擔加稅。她對CBC說:「那些在過去幾年中買豪宅的人,他們應該有這樣的經濟能力才能夠買房,他們應該能負擔得起(新稅)。」

她舉例道,一幢現估價350萬加元的豪宅在過去5年間價值約上漲了100萬元,而屋主在新稅下每年只需多繳納1000元學校稅。「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合理的方式」,她說。

延遲繳稅

但詹嘉璐也指出,省府理解部分屋主在數十年前便已購下房產,當前收入可能有限。為此,省府允許長者和帶有孩子的家庭暫緩繳納每年的房產稅和學校稅,直到變賣房產時才一次性繳清。根據省府說明,以下人群有資格延緩納稅:

 

-年55歲或以上的長者;
-配偶去世、且未再婚配者;
-殘疾人士;
-18歲以下孩子的家長,且孩子與家長同住;或孩子不與家長同住,但家長對孩子有撫養責任;
-就讀大學或學院的孩子的家長;
-殘疾孩子的家長;
-患有嚴重心理或生理疾病的孩子的家長;

此外,申請延遲納稅的屋主需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請前在卑詩省居住至少一年,且接受申請的房產需為屋主的主要住宅。

詹嘉璐表示,雖然年年延遲納稅將導致最終納稅額相當龐大,但屋主在變賣房產時的收益還是將遠高於納稅額。  ◇

責任編輯:李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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