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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市女暴打救護員獲輕判引眾怒 維州擬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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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宋清寧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本週,兩個曾暴力攻擊一名急救人員的女子被法院免除牢獄之災,這一決定激怒了維州的緊急護理人員,他們在救護車後面寫下:「襲擊救護人員是不可以的。」維州政府正在審查相關的強制性量刑法律。

2016年3月31日,救護員嘉德(Paul Judd)到墨爾本Reservoir區救助一位因吸毒而不省人事的男子,期間遭到醉酒的沃倫(Amanda Warren)和安德伍德(Caris Underwood)暴力毆打,導致他一隻腳骨折。

這位為社區服務了40多年的救護員不得不接受三次手術,至今也無法返回工作。

此外,當天沃倫還跳上一輛汽車,開車撞救護車。

這兩個女子最初都被判處幾個月的監禁,但在上訴後,週二被維州地方法院(County Court)免除了牢獄之災。

沃倫被判處14天監禁(在還押候審期間已經服刑)和3年的社區改造處罰令( Community Corrections Order);安德伍德被判處2年的社區改造令。

法官科特萊歐(Barbara Cotterell )稱,她們不幸的童年和剛組建的家庭意味著,故意傷害救護人員應獲最少6個月強制性刑期的法律對她們不適用。

當得知這一消息時,63歲的嘉德掉下眼淚。他說:「我認為正義沒有得到伸張。」

法院的這一決定惹惱了全維州的急救人員,他們在一輛輛救護車的車窗上寫下:「襲擊救護人員是不可以的。」

 

 

維州反對黨總檢察長皮蘇圖(John Pesutto)說,法庭拒絕按照議會的意圖行使法律。

「法院無視議會在制定這些法律時明確的意願,也拒絕考慮社區對暴力對待急救人員的行為應受嚴厲處罰的關切。」

維州救護車協會(Ambulance Victoria)會長沃克(Tony Walker)說,大家都很「憤怒和沮喪」。

「可悲的是,在維州,每50個小時就有一位救護員遭遇言語或肢體攻擊。」

「平均每天救護員都要填寫14次直面暴力情況的報告,這已經是他們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攻擊和毆打救護人員是不可接受的。」

維州司法廳(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正在審查相關的強制性量刑法律,特別是其中的豁免條款,包括寬恕有精神健康問題、受毒品或酒精影響的人。

衛生廳廳長軒尼詩(Jill Hennessy)說:「相關法律中存在的這些豁免條款沒有產生政府預期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維州總檢察長指示司法廳為更改法律提供建議和起草方案。」

「我們最終期望那些暴力對待救護人員的人受到懲處。」

政府希望今年晚些時候在議會通過該法律修正案。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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