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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去年拒4000餘入籍申請 多因「日常小事」

澳洲去年拒絕了四千餘個入籍申請,其中一些原因看似平常,但都是移民部考量的因素。圖為悉尼市2016年國慶日在悉尼港舉行的公民入籍儀式。(安平雅/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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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安平雅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移民和邊境保護部去年拒絕了四千多人的入籍申請。到底哪些原因會導致申請失敗?有些原因可能是你認為平常又理所當然的,有些是日常中很多人會違反的規定。如果您正在考慮成為一名澳洲公民,那本文提及的一些個案值得借鑒。

長期不在澳  失入籍資格

據澳洲民族電視台報導,印度籍移民薩加爾‧沙阿(Sagar Shah)就是被拒入籍的四千多人中的一位。他在2012年12月提交申請時滿足澳洲國籍的所有要求。但申請遞交後他於2014年3月去了印度,三年後返回澳洲。移民和邊境保護部拒絕了沙阿的入籍申請,理由是他並不打算留在澳洲或與澳洲保持密切及持續的關係。

據Tern律師事務所的西蒙斯(Mitch Simmons)稱,因這個理由被拒的申請並不是很多。

「通常,在公民身分的申請中這個問題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打算居住在澳洲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西蒙斯說,「但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是因為一些家庭或商業利益導致他們在澳洲以外的地區度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沙阿告訴行政仲裁庭,他必須留在印度照顧他因中風而癱瘓的父親,並照顧家族生意,行政仲裁庭維持了移民部的決定。

在澳洲成功申請入籍,生活中的一些平常事不能忽視。圖為台灣的一家三口在悉尼獲頒公民證書。(安平雅/大紀元)

品格考量更寬泛

儘管內政部表示今年的公民申請統計數據不是「公開」的,但在2016—17財年,共有4151個入籍申請被拒絕。其中有1866人是未能通過公民考試。其餘申請被拒絕是因未能證明身分、未能通過警方檢查或參與極端主義組織。

西蒙斯表示,不符合品格要求及無身分證明是入籍申請被拒的最常見原因之一。

在公民申請中,如果某人被控告但沒有定罪,還是可以被考慮的。所以我們建議如果有任何導致移民部認為某人品格不好的事情,他們應該尋求法律建議。反之,可能不僅僅是入籍申請被拒,而是永居簽證都有可能被取消。

西蒙斯說,申請公民的品格考量比申請簽證時更廣泛。「政府目前處理公民身分的方法是,他們會將此視為決定是否讓申請人留在澳洲的最後一道門檻,因為一旦這人成為澳洲公民,那麼就很難撤銷他的公民資格了。」

違反交規非小事,或影響到你的澳洲公民申請。(Getty Images)

違反交規導致申請被拒

去年,庫馬爾(Ritnesh Kumar)因多次違反交規,而失去公民申請被拒後的上訴機會。

他的駕車歷史顯示2007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間有多次交通違規行為,其中包括闖紅燈、超速、駕駛未註冊的汽車以及曾被吊銷駕照。

庫馬爾是斐濟公民,因2010年5月駕駛一輛未註冊的車輛而被Dubbo法院判處500元罰款,並吊銷駕照三個月。但他在2015年12月提交的公民申請中沒有透露曾被定罪。

移民部長的代表以他未能符合品格要求而拒絕了他的公民申請。行政仲裁庭維持了移民部的決定。

Concordia Law的阿爾奇(Michael Arch)表示,在確定某人是否具有良好品格的同時,會考慮駕駛違規行為。

「交通違法行為可能成為公民申請人的問題,並且不同的因素可能起一定作用,這一點並不十分清楚,」阿爾奇說,「交通違法行為的性質、數量、是否有人受傷或曾置身危險之中,申請人是否誠實地透露了違反行為,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以及申請人是否有承擔責任、表示懺悔、如實披露了關於其公民申請的犯罪歷史、法院如何懲處、罰款數額、是否導致監禁、罰款是否已經支付等問題或許都會被考慮。」

公民法修改七月前再提交

去年,政府宣布修改公民法,對永久居民申請入籍的要求從一年提高至四年,並引入獨立的英語水平測試。由於工黨、綠黨和中立議員的共同反對,該法案在參議院被擊敗之後,政府被迫縮減了一些修改內容,並計劃在今年7月前將修改後的立法提交給國會。#

責任編輯:宗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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