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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放寬建微房規定 解決住房可負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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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全澳各地的地方政府和州政府都在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壓力,民眾要求他們放鬆對微型房和小型房的規劃規定,而這類住房的生活概念正在引起人們越來越大的興趣。

據澳洲Domain房地產網消息,建造商的報告顯示這類住房的需求廣泛,家園展示和展覽吸引了大量的人群。但在地方建築法和規劃方案方面,微型住房一直是監管的灰色地帶。微型房的倡導者們認為立法上存在的壁壘需要改變。

ESC諮詢公司的Valerie Bares表示,現在的規劃方案從有單身住房、高層公寓樓,聯排房,但從未將微型住房視為主流住房的形式。

微型住房佔地面積小,在某些情況下衹有18平方米,遠低於城建規劃中對最小面積的要求。這意味著許多房主將微型房建在車輪之上,以大篷車的方式出現。

但地方法律對大篷車停放在私人房地產上的時間有限制,通常為兩週到兩個月。

Bares 認為,微型房可以為住房短缺及無家可歸的人提供可負擔得起的住房,為政府提供可持續的解決方案。

對於這類住房的法律規定,在全國各地有所不同,但在大多數州,政府禁止在後院出租一間小房子。這可能是因為姻親房衹能由家庭成員使用,或者是因為微型房可能不符合住房場所的嚴格規定。

微型住房諮詢公司Tiny Consulting的創始人Kate Trivic表示,對永久性微型住房最感興趣的是50歲以上的女性。

「通常,這些女性退休了,收入低或失業,」她說,「她們正處於生活中的一個階段,經常獨自生活。她們不再想或不能夠繼續生活在大房子中。」

Bares和Trivic最近都在致力於推動為微房的設計和建設製定一套指導方針。

「微型房運動中有一些人是自己動手。其中有些質量非常低劣,這是我們想要避免的,」 Bares說,「我們希望建立一個認證流程,確保微房的安全和正確修建。」

維州市政協會(Municipal Association of Victoria)主席Mary Lalios表示,微型住房可能有助於解決無家可歸問題和解決可負擔住房短缺問題。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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