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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7度協商無共識 爭議條文待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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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22日第7度協商《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不過,關鍵條文仍無共識,朝野黨團同意先二讀無爭議條文,保留條文待25日上午再次協商後再表決處理。

軍人年改三讀完成後,立法院長蘇嘉全22日召集朝野黨團,針對《空汙法》修正草案進行第7次協商,不過,朝野黨團針對第9條抵換機制、第12條「會同」、「會商」等關鍵條文仍無法達成共識。

關鍵條文之一的《空汙法》第12條,規定政院版本關於總量管制之規定,應於建立汙染源排放量查核系統及排放交易制度後,由環保署「會同」經濟部分期分區公告實施,被在野黨稱為「霸王條款」。

此外,第9條爭議點在於在野黨團反對移動汙染源可以抵換、交易或拍賣,強調固定汙染源與移動汙染源排放的汙染物不同,憂心抵換機制一開,恐成為空汙防治的漏洞。

經協商後,朝野同意無爭議條文先進行二讀,25日上午將再次召集朝野協商,下午處理保留條文,屆時若仍無共識,預計將進入表決,力拚三讀。

隨後國民黨團也召開記者會,藍委李彥秀說,空汙整體抵換機制,恐讓財團可花錢製造更多空汙,這樣的修法無法對國人交代,因此,國民黨堅持環保署要退讓。

立委江啟臣也說,《空汙法》修法中的最大爭議,就是環保署實施空汙總量管制應「會同」經濟部,質疑這是「霸王條款」,叫大家如何相信政府有決心要處理空汙問題?

不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何欣純回應,國民黨立委是誇大其辭、隨意抹黑,也沒有所謂缺電時燃媒發電沒有上限的說法。她強調,修法應考量供電穩定、改善空汙兩個面向,執政團隊須提出能落實、周延的法律規定,才是負責任的修法。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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