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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買房遇非法建築 想「退訂」被拒

房主以「現狀出售」條款出售 買家簽合同後才發現閣樓要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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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近日,家住曼哈頓上東城的一家華人,打算在自己所住的大樓中再買下一間康鬥房(condo),付了首付才發現房產中的閣樓(loft)竟是非法修建的,即將被拆除,想要「退訂」卻遭原業主拒絕,只好在上周四(5日)將原業主告上公堂。

根據曼哈頓民事法庭的起訴書,兩名華人去年11月簽署買房合同,並支付了十分之一的首付——12.6萬美元給原業主。雙方在合同中同意,房產將以「現狀出售」(sold as is),這意味著簽訂合同時房間什麼樣,售出時就什麼樣子。

不過,華人買家在房子即將過戶(closing)前處理手續時,無意中從康鬥大樓的律師處得知,原業主從來沒有向大樓申請過修建什麼閣樓,這個閣樓的修建是違反該康斗大樓條例(By-law)的。

此外,律師還告訴華人買家,大樓的建築諮詢師建議將閣樓拆除,因為當前大樓的建築容積率已經到頂,不能再增加建築面積了。所謂建築容積率(floor-area ratio,簡稱FAR),是指總建築面積/總占地面積。為防止人口負荷過重,通常城市中的FAR均有上限。

起訴書中稱,如果閣樓被拆除,那麼被告業主就沒有履行合同中「現狀出售」的條款。同時,華人原告還發現,被告業主曾在合同簽訂後,向樓宇局申請將閣樓的修建合法化,但被樓宇局拒絕。

華人要求取消合同,並要求原業主還回首付,但均被拒絕,因此只得將業主告上法庭。

據房地產業內人士介紹,「現狀出售」的房產通常價格偏低,因為賣家不會對房間做任何保證或整修。這對許多買家而言,通常意味著賣主財務出現狀況急需用錢,但有時也因為房子本身隱藏有問題。因此買家在簽訂合同前,最好聘請專業人士進行檢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建築。若發現問題,可試著合理要求對方進行整修。

此外,「現狀出售」不僅意味房屋的物理情況,還包括房貸、房產稅、屋主委員會(HOA)的費用等,因此買方需調查清楚房屋的財務狀況,才不會無端攤上上家欠下的費用。◇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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