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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張齊賢想不通的一件事:已故老人再現人間

作者:宋寶藍

北宋名相張齊賢(943年─1014年)年輕時,常常聽到洛陽城中縉紳老者講述唐梁五代之事(編註:五代,是唐滅亡後,在中原相繼出現的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和後周五個朝代)。這些故事道理清晰、淺顯易懂,令人百聽不厭。多年以後,張齊賢追憶洛城縉紳所說之事以及他親歷之事,編撰成冊,定名為《洛陽縉紳舊聞記》。

這部書裡,張齊賢記載了一件奇聞。

當時的殿試第一等稱為「一甲」,只取三人,即狀元、榜眼、探花;第二等稱為「二甲」。濮州有一位蘇揆考中進士,在宋太宗御試中,取得第二等及第,出任吉州泰和縣長官。

吉州有位衙將負責押送綱運(編註:運送大宗貨物。由若干車馬或船隻結為一組,一組稱為一綱,謂之「綱運」),從京城回來,行至黃梅縣,到客店中投宿。夜晚時分,出現一位老人,身穿黑衣,裹著頭巾,乘坐一頭驢,帶著一個十六七歲的童子,也到客店中投宿。

吉州衙將負責押送綱運,從京城回來,行至黃梅縣,到客店中投宿。清院本《清明上河圖》局部。(公有領域)

吉州衙將和老人對坐,二人閒談間,吉州衙將問起老人要去什麼地方。老人說,要去泰和縣看望親人。吉州衙將說:「我是吉州人,在州衙供職,日前從京城返回,要前往本州,我可以和老父作伴。」接著問老人在泰和縣有什麼親人。

老人說:「我姓蘇,有一個兒子名叫蘇揆。中舉之後,就在泰和縣任職,我想去看看。」

衙將曰:「泰和知縣與本州通判相識,我願意送老父到泰和縣。」老人答應了。當晚,衙將請老父喝酒,共同飲了十幾盞,老人非常高興。

次日,二人同行。沿路走來,衙將買來食物,和老人一起吃,老人也不辭讓;渡至江州,老人沽酒,也請衙將同飲,二人頗為投緣。至洪州,二人又一同借宿。

第三天將要啟程時,老人對衙將說:「之前,我和您約好,一起前往泰和縣。夜裡想了想,我的兒子已是知縣,而我的行李又如此寒酸。拜託你先到泰和縣,報知我兒子,讓他為我製作新衣服,派僕人車馬來接我。」

衙將也樂意幫老人,於是先行一步啟程。來到吉州後,衙將沒有先到衙門述職,而是徑直前往泰和縣,稟報知縣蘇揆:「在黃梅縣,我遇到您的父親,我們一起作伴行路。您的父親令我先來報信,請您為他製作新衣,派僕人、車馬,沿路等候接他。」

來到吉州後,衙將沒有先到衙門述職,而是徑直前往泰和縣,稟報知縣蘇揆,有關他父親的事。圖為明 張翀《梅溪仙釀》。(公有領域)

蘇揆聽後,不敢相信地說:「我的父親已經去世十多年了,是不是錯了?」衙將說:「從黃梅縣開始,我們一起趕路、一起飲食。老先生說,他的兒子在泰和縣擔任知縣,所以特意來探望。」

蘇揆就請衙將描述那位老人的身形容貌及穿著,衙將一一詳細地回答。蘇揆一聽,立即走下台階,望著衙將大哭許久,緩緩地說:「我的父親去世時,就是這樣的穿著。」說著,蘇揆再次慟哭起來,並立即命人趕製新衣、畫僕馬並焚燒,以慰藉先父之靈。

當時,張齊賢正擔任轉運使,得知此事後詳細記錄下來。張齊賢不解,老父所乘的驢、帶著的僕人,和真驢真人無異,而且飲食也和常人無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或許人去世後,並不會真正消失,只是到了另一個空間,換了另一種生活方式生活罷了。因緣際會之下,還有可能再返回人世間。@*#

責任編輯: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