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前政協委員與情婦性侵幼女 持續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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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4日訊】寧波江北區政協委員史增超夥同情婦收養未成年幼女,並對後者實施強姦、猥褻,其情婦則在一旁協助。一名女孩7歲起被收養後,遭持續性侵8年之久。醜聞敗露後,史增超出逃非洲,現被列為「紅通人員」。

澎湃新聞報導,近日,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了解到史增超案的最新進展。

史增超的一名情婦黃春苗,因夥同他人長期對未滿14周歲幼女實施強姦及猥褻,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判決書認定,2008年10月,黃春苗冒充史增超妻子,和史增超一起通過孤兒院網站「收養」了7歲幼女王濛。黃春苗彼時只是一名21歲的在校大學生。

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王濛被「收養」了。王濛的噩夢也由此開始。

2009年11月29日,不堪忍受猥褻,王濛離家出走。同年12月9日,黃春苗從派出所將王濛領回。

王濛回去後的3年間,史增超對其實施強姦超過20次,黃春苗多次從旁協助。

判決書認定,8年間,至少有3名史增超的情婦曾和王濛一起,同史發生關係。

史增超的一名沈姓情婦的證言稱,除了被「收養」的王濛以外,史還曾委託她在百度帖吧中尋找兩名離家出走的初中女孩,供其洩慾。

2016年9月7日,被史增超收養8年的女孩王濛報案,稱其自7歲起遭到史增超猥褻和強姦,持續長達數年,期間,作為史增超情婦之一的黃春苗曾數次協助史對她實施強姦。

東窗事發後,經史增超妻子謝某證實,史增超已於2016年9月中旬出逃,身在非洲尼日利亞。同年11月,同案的黃春苗被抓獲。

判決書顯示,2017年12月,黃春苗因夥同他人長期對未滿14周歲的幼女實施強姦及猥褻,構成強姦罪、猥褻兒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判決書亦顯示,史增超目前已被公安機關發布「紅色通緝令」追捕。

史增超名下擁有多家公司,產業覆蓋紡織、礦業和進出口貿易。

另據報導,史增超在逃匿非洲後,其名下的公司遭遇了多場訴訟。

2012年1月,史增超出任寧波市江北區政協委員。#

責任編輯: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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