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存柱:司法部取消庇護申請者工卡是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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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5日網上瘋傳一則新聞,標題聳人聽聞:「重磅!司法部:政治庇護等待者或被取消工卡」。正文中還引用了英文的新聞來源來證明權威性。

查找英文的新聞,有三個出處,一個是hill.com網站,一個是《紐約每日新聞》(New York Daily News)網站,還有一個是Washington Examiner網站,但是最後一個網址上的文章已經被刪除,刪除的原因估計是他們發現了這則新聞實際上是一則「假新聞」。

之前一直看到川普總統在推特上指責「假新聞」(Fake News),指責一些「白左」與政治正確者們編造的各式各樣抹黑他的假新聞,我還沒有什麼感覺,覺得一個總統整天和媒體過不去,實在是不必要。但是今天看到這則英文以及中文版的相關新聞,我才真正理解川普總統為什麼對「假新聞」深惡痛絕。

首先,我們來看看新聞的最初的源頭,司法部網站上面的英文原文截圖如下:

從這則司法部的新聞來看,司法部只是廢除24個政府的指導性文件和問答,因為這些文件「不必要、過時了,和現存法律相衝突或者不合適」,同時解釋這些政府單方面在網站上公布的「指導性文件」不是「依法治國」,「是錯誤的,不是一種良好的政府管理方式」。在這則新聞中,隻字未提「庇護申請人」不可以工作。但是英文以及隨後的中文新聞是如何出籠了呢?

原來在這則新聞的附錄中列舉了24個被廢止的文件的名稱。其中唯一一個涉及庇護的是14條:Refugees and Asylees Have the Right to Work, May 2011(難民和庇護者有權工作,2011年5月)。

這條指導性文件,在司法部網站上還是可以查到,截圖如下:

被司法部廢止的第14條指導性文件。(網頁截圖)

首先,這條指導性文件,根本不是指「庇護申請人」,而是指那些已經獲得批准庇護和有難民身分的人。這個文件只是在告訴雇主和庇護身分所有者關於工作方面的指導性的建議而已。其中一條,提到了庇護申請者可以有150天的申請時間,而180天後如果繼續處於庇護等待中,則可以拿到工卡。

第二,需要說明的是,這條指導性文件被廢止,主要是它多出了一些不是法定的內容,而這些內容根據法治原則,應該由國會通過,總統批准才可以成為法律來指導政府工作。不能這樣發布幾頁紙的指導性文件就「制定了新的法律」。

第三,這個指導性文件的核心內容是說庇護和難民身分獲得者在美國可以合法工作;庇護申請人等待超過180天也可以申請工卡合法工作。而這兩條恰恰不是政府的「指導性」文件,而是法律規定的法律條文。

查美國法典8 U.S. Code § 1158 – Asylum,在8 U.S.C.A. § 1158 (c)(1)(B)以及(d)(2),分別規定庇護身分以及申請人在美國的工作規則,其中1158 (c)(1)(B),明確規定庇護身分獲得者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The General Attorney … (B) shall authorize the alien to engage in employ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provide the alien with appropriate endorsement of that authorization;」

而1158 (d)(2)雖然說庇護申請人不可以在美國工作,但是申請人庇護等待超過180天後,還是可以獲得工作許可的:「(2) Employment An applicant for asylum is not entitled to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but such authorization may be provided under regulation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An applicant who is not otherwise eligible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shall not be granted such authorization prior to 18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filing of the application for asylum.」

從以上的相關法律條文來看,庇護申請人不可以工作,本來法律就有規定,根本就不是川普的「零容忍」移民政策的「新政」;而申請人等待180天後,也具有法定的條件可以申請並獲得工卡來合法工作,這也是法律規定的,並不屬於司法部剛剛宣布廢止的24條指導性文件「新制定」出來的給移民的權利,因此,司法部這個新的廢止,和政治庇護申請人的工作權利毫無關係,完全是一些處處反對川普總統的「白左」媒體製造出來的「假新聞」。

這些反對川普總統的人和媒體,利用編造虛假新聞來煽動民眾對川普的不滿,特別是庇護申請人以及他們的親屬,還有西裔族群等。這種做法實在是讓人鄙視!

同時,這樣的虛假新聞也在華人社區傳播,造成恐慌。因此筆者覺得有必要即時寫作此文來澄清事實真相。

最後想告訴大家,美國是一個法制國家,有關政治庇護的相關法律,如果有任何變動,都必須經過國會的充分討論和投票通過,並經總統簽字後才可以生效成為真正的法律,不會像一些獨裁國家,一個領袖可以隨意頒布法律。所以,請大家轉發時不要以訛傳訛,不要被這些編造出來的「假新聞」嚇到。◇#

責任編輯:孟文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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