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7年 南京雷達設計工程師再遭枉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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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8日訊】原中共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雷達總體組設計師、法輪功學員馬振宇曾於2000年11月被非法判刑七年;2018年6月28日,再被南京市玄武區法院枉判三年,並被非法罰款三萬元。馬振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明慧網報導,馬振宇是在2017年9月1日被南京公安玄武區國保大隊警察從他的居所非法抓捕的,同時被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南京玄武區看守所迫害。

馬振宇,55歲,本為中國信息產業部南京第十四研究所技術骨幹,雷達總體主持設計師、任四部主持設計師,曾設計完成重大軍工電子產品,其人品與業務有口皆碑。

圖為馬振宇證件照。(大紀元)

2017年10月下旬,玄武區「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公安國保將馬振宇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當南京市公安在10月到玄武區看守所給馬振宇送批捕通知書時,一個穿便服的人對他說:「這次就讓你死在裡邊啦!」

同年11月下旬,馬振宇又被非法起訴到玄武區法院。玄武區法院隨後立案,決定於2018年4月18日對他進行非法庭審。

後來,法院覺得事實不足,要求玄武區檢察院再補充材料。於是,玄武區檢察院和公安國保警察再次找到所謂的證人構陷證詞。

法院於2018年5月16日上午9點半鐘非法開庭。法院外,警車、便衣、特警隨處可見;法庭內,都是「610」和公安國保安排的人。

律師為馬振宇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他本人也做了有理有據的陳述。庭審到中午12點多結束,當庭沒有判決。

2018年6月28日,南京市玄武區法院非法判刑馬振宇三年。在判決書中寫著:「馬振宇給中共國家領導人寫了七封 『為法輪功鳴冤叫屈』的信。」這就是所謂的犯罪事實。

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以《刑法》第300條判馬振宇有罪。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大陸有正義感的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僅在2017年因檢察院撤訴或退案等,大陸至少75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

辯護律師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理由為:

中共用《刑法》300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而這則條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根本不適用於法輪功。公安部2005年認定的14種邪教裡面沒有法輪功。在最高法院於2017年2月1日專門出台的一個關於組織利用邪教的解釋中,也根本沒提法輪功。

中共《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共《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十九年迫害

馬振宇自幼體弱多病,到處求醫,1995年終於找到法輪功,獲得健康,尤其「真、善、忍」法理讓他找到了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答案。

修煉後,馬振宇工作更加任勞任怨,家庭和睦。他忠厚寬忍,樂於助人,擔任了當時法輪功南京義務輔導站的站長。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20日公開迫害法輪功以來,馬振宇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關洗腦班迫害六個月、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七年,總計在監獄、洗腦班、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的時間達九年之多。

1999年7月20日,即江澤民開始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當天,馬振宇就被非法抓捕。

2000年11月,馬振宇再次被非法逮捕,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南京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年之後,被轉押到了蘇州監獄迫害。

在監獄裡,馬振宇在肉體和精神上遭到雙重折磨。警察指使幾個犯人像摔肉球一樣,將他一次次地摜跪下、拎起來,再摔下、拎起來……

一次,警察曾當著百十號服刑人員的面,讓搬運工犯人把著馬振宇的手,強制他抄《罪犯行為規範》,並動輒以電棍威脅。

中共迫害馬振宇的同時還株連其家人。馬振宇的女兒歷來是「三好生」,曾代表所在小學參加過南京小學生形像大使比賽,獲綜合素質第一名。但在馬振宇2000年被捕後,她被拒絕在南京讀書,只好轉到蘇州上私立小學,那年她才10歲。馬振宇的妻子在中共的壓力下與他離婚。

2007年底,馬振宇出獄後,又被第十四研究所解職,一個事業有成的工程師遂成食不果腹、居無定所的失業者。

2009年4月30日,馬振宇又被非法抓捕。

之後,馬振宇再次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勞教所等地繼續遭受非人折磨。

2011年5月26日,馬振宇又被南京市「610」警察和下關區四所村派出所強行劫持,暴徒對他當街大打出手。

之後,他遭刑訊逼供,導致心臟嚴重受損,被送醫院救治,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兩次被送勞教所,均因心臟有問題而退回。

2017年9月19日,馬振宇在住處被南京市玄武區公安非法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在玄武區看守所。

同年10月下旬,馬振宇又一次被玄武區「610」和公安非法構陷到玄武區檢察院,再遭非法批捕。

馬振宇曾在2009年被非法抓捕前,寫下了這樣的話:

「我為人忠厚、善良,也很懦弱,我也想求得安逸的生活。面對從上到下,從單位、街道到公、檢、法、監獄等系統的、不間斷的、沒完沒了的迫害,或者是你堅強起來,豁出去,生死不怕,也許能保持一點人的尊嚴;或者你當一條狗,像行屍走肉一樣,甚至助紂為虐。否則,你想保持一點思想、一點良知、一點做人的底線都不可能。

「他們每次都把我逼到生死的邊緣,逼到做人的邊緣,使我不得不豁出性命。在這樣的國度裡,堅持信念何等之難?甚至想堅守做人的最後一點底線,也得以生命為代價。是什麼使我這懦弱的人有了如此的勇氣?是法輪大法教給我不同層次的真理,給了我生命的勇氣,給了我堅定思想的毅力。」#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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