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艾茲摩爾: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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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02日訊】1787年5月14日美國的精英齊聚費城獨立大廳參加制憲大會,共商美國政府變革藍圖。他們躊躇滿志,期冀發揮他們的學識智慧,採擷歷史上各種政府制度和思想之精華,以圖最終能迸發出新思想的火花並付諸實施。他們曾經歷過大不列顛暴政的統治,知道當政府力量過於膨脹時是什麼滋味,為了擺脫其壓迫,他們還進行了一場大戰。但他們也領略過實行《邦聯條例》時期的無政府狀態,依該條例創設的政府太過軟弱,最後差點導致整個國家分崩離析。因此,他們希望構建一個既強大到足以避免無政府狀態又受適度限制不致陷於暴政的政府體制。然而既要有一個強大的國家,又要避免國家權力的集中造成腐敗和專制,這是一個巨大的難題。而且所有參加費城會議的代表都有不同的出生和經歷,他們都是人而非神。會議一開始便問題叢生。首先,大會缺乏資金來源。與會的代表們都得自籌費用。其次,大會一開始時,十三個州中只有七個州的代表實到,有些代表的授權還不完全。後來陸續來的代表雖漸漸多起來,但也有部分代表離開。最後出席的總共有十二個州的代表,羅德島拒絕參加這次會議。而且這些出席的人也絕不會是同一個立場。

1787年6月28日,大會年紀最大的代表、81歲高齡的本傑明.富蘭克林發表了堪稱整個會議進程中最著名的講話。他評論道:前面四五週會議的一個小小成果就是悲哀地證明了人類理智並非十全十美。在人類理智之外,代表們還需要的是眾光之父給我們理智亮光!他提醒與會代表回憶獨立戰爭時期,就是同樣在這個大廳,他們如何定期向上帝禱告:「先生們,我們的祈禱,上帝已經聽見,並且慈愛地應允了我們。」每個人都清楚地記得上帝如何參與到這場戰爭中,站在他們這一邊,使他們打敗了英國。「我們忘了這位強大的朋友嗎?還是我們認為自己已經不需要祂的幫助?先生們,我活了一大把年紀,年歲越長,便越篤信我所見的真理——上帝統管人類事務。如果沒有祂允許,一隻麻雀都不會掉到地上,那麼一個帝國有可能不需祂的幫助就崛起嗎?先生們,已有聖書明確地告訴我們『若非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我完全相信這句話,並且我也相信,若非祂願意幫助我們,我們所建造的這一政治建築,不會比巴別塔好到哪裡去。」於是富蘭克林建議由費城當地的一個或幾個牧師帶領,每日舉行禱告會。

回顧對這些美國的國父們產生影響的各種力量。研究一下他們的背景、教育、他們所看的書和他們所尊敬的人,然後再來詳細探討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意義的代表們的宗教信仰。這些因素都影響了他們所錘鍊的那部偉大文件——《美國憲法》。

十三位中的八位——約翰•威瑟斯彭、帕特里克•亨利、羅傑•謝爾曼、約翰•傑伊、塞繆爾•亞當斯、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查爾斯•科茨沃斯•平克尼和喬治•華盛頓——都是基督徒。古維諾爾•莫里斯可能也是基督徒。約翰•亞當斯在年輕時,是一個堅定的公理會教徒/清教徒;雖然在1800年代,他的信仰向自由化發展,但仍被認為是個基督徒。詹姆士•麥迪遜是個謎;他在早年是個正統的基督徒,但晚年時對自己的信仰始終保持沉默。本•富蘭克林在年輕時是個自然神論者,但後來逐漸相信,有一位上帝回應人的禱告和指引人類歷史,只是他仍對基督的神性有疑問。托馬斯•傑弗遜在早年可以被歸為自然神論者,但在晚年時傾向於基督教的上帝一位論;與自然神論者不同,他承認有一位上帝回應人的禱告,並介入人類歷史。他稱自己為基督徒,用一個自由的基督徒定義,但他不認為耶穌基督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

六位聯邦黨人中的四人是基督徒,另外兩人可能是基督徒。七位共和黨人中的四位是基督徒,有一位可能是基督徒,而另外兩位可能不是基督徒。儘管基督徒在雙方都占多數,但他們在政府事務上的意見卻有分歧。他們基本的世界觀是一致的;但在如何將這個世界觀應用在建立美國政治體系方面,意見不統一。

國父們對人性的看法都不樂觀;他們同意聖經中關於人類罪的本性的觀點。但他們對於這一觀點,在政治上有不同的應用。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古維諾爾•莫里斯不信任大眾的罪的本性,相信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能使大眾受到控制。帕特里克•亨利和塞繆爾•亞當斯不信任統治者的罪的本性,害怕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會導致獨裁。威瑟斯彭牧師通過他的學生詹姆士•麥迪遜提出的解決方案最終被採納:將權力分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個分支,三權互相制衡,以防止任何一個個體或群體權力過大。國父們對人性的缺乏信心,對於人性惡的充分意識,對於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的堅信不移,使得這些人在政見不同、思想不同的情況下具有了一致性,這就是相信他們不是在依賴自己聰明才智而是在上帝的引導下才有可能克服自身的缺陷,為美國的未來帶來希望。

大部分國父真誠地相信正統基督教的教義,少數對某些教義有保留意見的也承認基督教對社會的正面影響。他們都贊同,用華盛頓的話說,如果沒有信仰的原則,國家的道德不可能被廣泛接受。他們發現,只有在有高度信仰和道德的人民中,自由社會才能存在。美國新聞週刊曾做過一篇關於《聖經》和美國建國為主題的封面報導:數個世紀以來,《聖經》深深地影響美國的文化、政治和社會生活。現在歷史學家正發現,比起憲法,也許聖經才是我們的建國文獻:一個特殊、神聖、為神所呼召來建立社會模範的民族、世界燈塔之美國,《聖經》才是這些力量的來源。

可以想像,在300多年前,在這一樣一個移民國家,精英們與一般民眾又如何建立起他們的共識?如何使得他們在精神層面具有較高的追求,設想沒有以新教信仰為基礎的的信仰紐帶是否可能取得廣泛的的認同與合作?是否可能讓普通人和社會精英都願意成為其中一員?

德國著名歷史學家蘭克(Ranke)說:加爾文是美國的真正創始人。因為加爾文主義所教導的世界觀和人性觀影響了他們對政府的選擇。加爾文主義者強調人性完全墮落,人類天生有罪。所以他們設計的政體就是以此人性觀為基礎。他們意識到政府必須有足夠的權力來遏制民眾邪惡衝動,太弱政體無法約束民眾,最終將陷入無政府和混沌狀態。統治者也有罪性,因此不能賦予絕對的權力,否則統治者就會運用權力來加強自身勢力、壓迫民眾,最終變成獨裁者。不信任多數人的統治,因為不受約束的多數人也容易犯錯誤。所以,如何對罪和權力建立相應的制約和平衡機制就成了制憲先賢要面對的問題。

加爾文主義者一般都信奉神和人之間有律法之約和恩典之約,並將聖約觀念運用到政府中,主張政府契約論。認為統治者的權力是上帝賦予的;但上帝是通過人民賦予統治者權力,即通過協議建立政府,並賦予政府有限的行為權力保護他們的基本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利。加爾文主義者不但相信政府是上帝委任和建立的,還相信上帝僅賦予了政府有限權力,且對這權力進行限制。制憲者們預設的聯邦政府所擁有的權力,僅限於人民通過憲法託付其的權力。如果統治者違背上帝的律法和自然規律,破壞人民的基本自由,就是對次序的威脅,他的權利就失去合法性,就應當受到抵制。抵制這樣的統治者是責任,必要時可以使用武力。

加爾文主義者一般在治理教會方面採用長老制或公理制。長老制教會治理由地方長老治理的各個教會組成,其教會與教會之間組成不同的地方宗教會議。公理制教會治理形式更加民主,每個地方教會都是自治的,擁有自己的財產,有權自行任命牧師,自選職員。長老制和公理制教會治理使美國殖民者具備了地方自治的實際經驗,有助於構成代表制或分權政府的基礎,而後二者是美國憲法體系的基石。

《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作者約翰•艾茲摩爾,是美國憲法法官、憲法律師兼歷史學家及知名作家,曾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前檢察官和少年法庭的判決法官,並在托馬斯•古岱瓊斯法學院、福克納大學,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大學等多所大學教授憲法學、教會歷史和其他學科內容,曾獲得美國優秀的教授獎。是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憲政與宗教、歷史研究的專家。此書出版於90年代末,在大部分人專注這美國憲法的實際運用與權利分配時,這本書重新喚醒美國人對自己歷史源頭的審視。在過去的10年裡,這本書再版了9次,成為所有保守派法學家、社會學家、歷史學家,尤其是美國憲法研究員的必備書籍之一。本書的出版,帶動了一系列對美國憲法宗教背景的研究。現在,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們在判決中也會引用憲法及國父們的宗教背景作為輔助依據。

在他這本《美國憲法的基督教背景》一書中說:基於人有罪的觀點,清教徒拒絕給予個人過多的權力。權力有腐敗趨勢,並且可以被用來打壓別人。因此,統治者的權力必須予以妥善地監督。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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