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三地法院院長的王君先 何以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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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28日訊】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王君先,於2018年7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王在法院任職期間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竭力迫害法輪功,致使數十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給他們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痛苦。

王君先,男,1964年3月出生,吉林樺甸人,2002年7月,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紀檢組長;2003年12月,任副院長;2008年8月,任中共黨組副書記;2011年8月,調蛟河市法院任院長、中共黨組書記;2016年8月,調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

王君先(網絡圖片)

下面以實例曝光王君先在任期內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

在樺甸市法院任職期間

從2002年7月至2011年8月,王君先先後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長、院長。

在其任職期間,樺甸法院至少對15位以上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刑期從3年到12年不等。他們被劫持到監獄,均受到強制洗腦和酷刑迫害,有的被迫害致死。

王君先在樺甸市法院任要職,對法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所犯的罪惡負有直接責任。

2002年6月3日,樺甸市法輪功學員王秀雲等8人被警察綁架,他們遭受以下酷刑:上大掛、電棍電擊、坐鐵椅子、塑料袋套頭往裡吹煙、用沾濕的餐巾紙糊臉等。

中共酷刑折磨示意圖:塑料袋套頭。(明慧網)

他們被構陷到法院後,為了掩蓋法輪功學員受酷刑迫害的真相,公、檢、法、政法委、「610」(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專職非法機構)組織互相勾結,沆瀣一氣。樺甸市法院不通知家屬,阻止律師介入。

2002年10月9日,樺甸市法院非法祕密庭審王秀雲;2002年11月5日,誣判她12年,其他人被誣判12年、7年、3年不等。

那時王秀雲已經被迫害得不成人形,為掩人耳目,被送往醫院救治。她於2002年12月12日凌晨,被匆匆送往黑嘴子監獄迫害,僅10天,於2002年12月22日就被迫害致死,年僅47歲。

2006年3月11日,樺甸市法輪功學員王小東在家被警察綁架,遭到惡警灌煤油、震腦機、老虎凳等酷刑折磨,肋骨被打斷。

檢察院曾三次退案,但在政法委、「610」的壓力下,還是將王小東構陷到法院。法院無視他受到酷刑折磨,於2006年8月14日不通知家屬,對他非法秘密開庭,誣判其7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老虎凳。(明慧網)

2010年,法輪功學員王小虎再次被警察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焦玲、付仁江等。樺甸市法院於2010年9月非法開庭,12月非法宣判,誣判焦玲5年、付仁江3年6個月、王小虎3年(王小虎曾在2002年6月綁架,被法院誣判7年)。

法輪功學員白晶志,在樺甸市紅石林業局工作。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浪子回頭,不僅回單位上班,而且兢兢業業、髒活、累活搶在前頭幹;在家裡對兄弟姐妹也和善了,也知道關心痛愛妻子。

2010年1月11日,白晶志被警察綁架,後被構陷到法院。樺甸市法院於同年5月25日,不通知家屬,不通知律師,對他進行非法祕密開庭。

第二天,白晶志的妹妹白桂芝、白桂英到法院質詢。法院勾結「610」和公安警察,將白桂英非法拘留,非法判刑白晶志8年。

白晶志時年80歲的母親不解,兒子不務正業,生活無著落,做壞人時沒人管;修法輪功變好了,做好人過正常日子,反而被判刑。「這不是不讓人過好日子嗎?!」

白晶志被劫持到公主嶺監獄迫害後,因他拒絕寫所謂「轉化」的「五書」(放棄修煉的所謂悔過書、保證書、揭批書等),長期受到酷刑迫害,於2014年5月被迫害致死,終年57歲。

在2002年到2011年8月間,被樺甸市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另有徐貴軍、班慧娟夫婦,各被誣判12年;段梁軍被誣判7年,劉玉和被誣判8年。

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遲德明、馬友、毛春、郭成祥、黃雪林、金玉喜等,刑期不詳。

在蛟河市法院任職期間

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王君先任蛟河市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

在任職期間,王君先至少對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負有罪責。

2011年12月23日晚,蛟河市4位法輪功學員丁玉彬(53歲)、王秀蓮(50多歲)、李淑梅(71歲)、李學花(55歲)乘出租車去白石山後柳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公、檢、法、「610」合謀構陷,法院違反法定程序,不告知家屬聘請律師,對他們進行非法祕密判刑:李學花被誣判5年,李叔梅被誣判4年6個月,丁玉斌被誣判3年6個月,王秀蓮被誣判3年6個月。

她們的家屬不知道她們已經被非法判刑,後來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她們已經被劫持到監獄裡。

2015年4月18日,蛟河市法輪功學員楊永梅在法輪功真相時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蛟河市法院百般無理阻撓其家屬聘請的律師。

同年10月,蛟河市法院偷偷對楊永梅非法庭審,誣判2年。

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蛟河市法輪功女學員劉越與父親劉俊堂(時年75歲)、母親陸泊鳳 (時年71歲)一家三口因實名訴江澤民,於2015年8月27日被警察綁架、抄家,搶走許多物品。

劉俊堂於2016年8月被蛟河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他上訴後,蛟河法院違法,不辦理上訴手續,將他直接劫持到吉林市監獄迫害。

陸泊鳳被誣判4年,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女子監獄。劉越被誣判8年,曾於2001年曾被非法判刑7年,在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俊傑,因訴江於2015年8月27日被綁架、抄家。2015年12月14日,蛟河市法院暗箱操作,不通知家屬也不通知律師,對王俊傑祕密非法判刑3年6個月。

任豐滿區法院院長職務期間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王君先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在此期間,至少對7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王君先負有直接責任。

2014年6月11日,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貴林,時年70多歲,正在家中吃午飯,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他被構陷到豐滿區法院後,被非法判刑3年緩刑4年。

法輪功學員白鶴,原是部隊轉業軍官,1999年7月20日後,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殘酷迫害,先後多次被綁架關押、非法勞教2年。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白鶴曾被四把電棍電擊,惡人用襪子蘸痰盂裡的髒東西往其嘴裡塞、拽其兩腿在地上拖行等,差點使他失去生命。

白鶴因起訴江澤民,於2015年7月23日被蹲坑的警察綁架。他的律師不讓介入,豐滿區法院偷偷開庭,於2016年8月5日誣判他3年6個月。白鶴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2016年11月14日,二審發回重審。

律師五次到法院閱卷受阻。法院還逼迫家人辭退律師,遭拒。2017年6月7日,豐滿區法院祕密開庭後,誣判白鶴2年8個月。

吉林市豐滿區法輪功學員劉聖操,女,時年28歲,是一位年輕的優秀女教師,因在集市上向民眾贈送年畫、福字,於2016年1月30日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

同年9月1日,豐滿區法院不提前通知劉聖操及家人聘請的北京律師,偷偷開庭。劉聖操質問為什麼不通知律師,法官郭芮竟稱,北京律師不通知。

開庭進行了十分鐘,就收場。2016年12月23日,劉聖操被豐滿區法院誣判4年。

更多的案例不在此一一舉例。

參與迫害的人不得善終

據明慧網消息,僅2017年參與迫害法輪功厄運隨行的人,實例涉及25個省、直轄市、達329人,而實際人數不僅僅於此。

其中,公安系統遭惡運者就有77人,占總人數的40%以上。直接執行迫害政策的參與者遭厄運的比例驚人:一般人員占47%,區縣檢察長級別占31%,兩者合為78%。由於中共信息封鎖,實際案例會遠遠超過此統計數據。

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檢察院檢察長彭文基和公訴科長梁平波,先後於2018年6月底和8月初落馬。他們曾聽命於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畢崇江和副院長梁明,先後於2015年9月和2018年8月8日被免職,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負有直接罪責。

2018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大陸各地分別有6名檢察長和6名法院院長相繼落馬。他們的共同之處是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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