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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市場亂象多 政府欲修法改善

新西蘭政府決定修改租房法案,以更有效地保護租客與房東兩方面的利益。(Fiona Goodall/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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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捫心綜合報導)本週初,政府剛剛決定要修改租房法案,以更有效地保護租房民眾和房東兩方面的利益;週三,專業租房管理問題又浮出水面再加上各種租房問題一直沒斷,所以儘管各方對租房市場的各種亂象看法不一,多數都贊成政府從根本上干預。

欺騙 亂收費 報告揭物業管理亂象

本週三,一份名為「過期10 年」的報告,在本來就熱烈的租房市場問題討論上,又添了一把火。報告收集了幾十個第一手租戶和房東的匿名帳戶,揭示了一系列租房的可怕故事,包括房地產經理人對租房者疏忽、欺騙、歧視、隱私洩露、不誠實以及收取意外費用等等。

這份由慈善組織「聖公會宣傳」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新西蘭的房東和租戶所遇到的許多問題,可能都與物業經理人有關,因為他們不需要獲得執業許可或資格認證,也不受行業規範規管。

政府已經明確表示,對物業管理行業有些擔憂。所以不排除對這個行業進行監管,但有關規定不會包括在本週初發布的租房改革條款中。

報告中列舉了多個具體實例,比如有租戶談到管理公司徵收的意外費用,這些費用並沒有包括在書面協議中;一些房地產經理人未能提交租戶的保證金;另外還有一個特別的案例,是一名房客投訴房地產經理人在他們看房時,神秘地弄出根本不存在的租戶的床位。

聖公會宣傳組織主管喬利恩.懷特(Jolyon White)說,「最常見的事情之一是欺騙或提供錯誤信息——房地產經理人沒有在房東和房客之間傳遞準確的信息,所以在解決房產維護問題時也發生過嚴重的延誤。」

政府不排除對房地產經理監管

懷特說,物業經理負責數百萬元的租金和價值高達幾十億元的房產,但目前沒有針對他們的、像針對房地產經紀人那樣的行業規定。「我們認為有必要進行的主要改革之一,就是建立一個物業管理監管機構,以便讓從業人員簽署一份行為準則,接受必須的培訓,並且有能力製裁觸犯者併剝奪其執照。」

這個行業稱已成立自己的監管機構,即獨立物業管理協會。但目前只有大約100 名成員,還不到全國約1200家物業管理公司中的十分之一。

2007 年,國會曾考慮與房地產經紀人一起,對房地產經理人進行監管,但儘管房地產行業大力支持,但最終並沒有進行。而恰恰就是從那時起,小型、不合格的物業管理公司大量出現。

建築和住房部長菲爾.特懷福德(Phil Twyford)表示,他最近也一直在關注這方面的問題。有報導稱房地產經理人要求查看潛在租戶的銀行賬單,並對他們的支出方式進行判斷,另外還有物業管理公司對那些想儘快租房的人收取費用。

他說,政府的重點在於重新平衡租戶和房東之間的權利和責任,部分是通過預計到2020 年中期生效的租賃改革。「在完成這項工作後,不排除對物業經理行業的監管。」

物業管理壞樣板觸發改變

本月早些時候,主流媒體紛紛爆出連鎖物業管理公司Quinovic 盤剝和凌霸租戶的問題。這家據稱是新西蘭最大的私人住房管理公司,在其網站上曾自豪地聲稱,保證可以從租戶那裏拿到「最高的租金」,以此招徠房東。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前員工透露,這家公司的員工,都被培訓成對待租戶要像對待「垃圾」——「我們為房東工作,不關心租戶如何」,據說是這家公司員工的座右銘。

內部消息還透露,Quinovic 收取租戶比市場價格高的租金。但因為目前市場上出租房源,遠遠少於要租房的人數,所以很多人別無選擇。這家公司還要求員工,要把租戶鎖定在1 年的租賃合同中,但每6 個月租金就要提升。

「但租戶們沒有任何辦法,因為他們已經被綁在1 年的合同中。」如果租戶提前結束租約,必須得支付一大筆違約金,而這在之前,公司一般都不會向租戶透露。Quinovic 還收取物業管理費,但這些費用都是直接從租戶的口袋裡拿出。

新西蘭消費者協會的研究主管傑西卡.威爾森(Jessica Wilson)說,物業管理公司在過去20 年裡的崛起,對新西蘭全國的租金價格都造成了嚴重的衝擊,因為他們已經把本該向房東收取的費用,轉嫁給了租戶。

「物業管理行業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建立和不斷擴張,沒有對他們所收取費用的監督,也沒有他們必須遵守的專業標準,這對於進入這個市場的租戶們來說,非常的沒有好處。」

租房法規需完善 政府出手

本週一,政府宣布了對租賃法的改革,旨在「為租房者提供更好的生活」。住房部長特懷福德說,「我們希望在租戶和房東之間取得平衡——既為租戶提供租期保障、允許他們把租賃的房屋作為自己的家,同時還要保護房東的權益。」

他說,隨著租房的人群不斷增長,以及租房時間越來越長,「我們的租賃法已經過時,並沒能反映現狀——租房現在已經是我們許多家庭的長期現實,同時高達三分之一的新西蘭人都在租房。」

特懷福德發布的這份討論文件建議:

• 取消沒有理由的情況下終止租約,同時確保房東仍能擺脫不良租戶;

• 增加通知期限,房東在結束租約前給租戶的通知時間,從原來的42天(6週)加長到90天(3個月);

• 租金的增加限制在每年一次,並取消租賃物業的競價;

• 為房東和租戶提供更好的租賃流程,以便就寵物或房屋的輕微改動達成協議;

政府會將就這些建議諮詢民眾意見,修訂法案預計將在2020年開始執行。

如果遇到「壞」租戶 房東該怎麼辦

對於政府出台的租賃法規修改條款,房地產投資者們則擔心,這有可能給了「壞房客」 保護傘,對於全國100多萬租戶來說,可能並不是好事;同時對房地產投資者來說,也增加了不利條件。

新西蘭房地產投資者協會執行董事安德魯‧ 金(Andrew King),呼籲政府加快業主到租賃仲裁法庭投訴的速度,表示目前這個系統對房東們沒有任何好處。他說:「如果租戶拖延支付租金3週,房東可能再需要7 週的時間,才能得到租賃仲裁法庭的聽證。」 這樣的話,房東就已經少了10 週的租金。

所以「讓房東能夠更快地進入仲裁法庭就非常重要,因為大約80%的仲裁案件,都是房東們來訴求沒付的租金。」

金還說:「取消無條件終止租約的提議」,可能會使好租戶生活變得更加困難,而壞租戶則受到保護。

他以一個公寓樓為例,「如果其中一個房客有反社會行為,那麼其他租戶可能會因為害怕而不去投訴。這樣,好租客就漸漸地離開了,而壞租客則仍留在原處無法趕走。」 這與修訂案中「確保房東可以擺脫不良租戶「的條款,正好是反效果。

國家黨住房發言人朱迪思.柯林斯(Judith Collins)也反對修訂的租房條款,她說,如果房東現在想出售房產,在新規下他們必須等待90 天,這意味著銷售結算將延長一倍時間;但另一方面,如果房客在90 天之前離開這個房產,房東就只能在空房子等待買家、出售房產。

責任編輯: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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