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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新交規 遇緊急服務車輛須減速至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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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9月1日起,澳大利亞新州將實行一項新的交通規則。駕車者在經過停在路邊的閃著信號燈的緊急車輛時,必須減速至40公里/小時,否則將面臨448澳元的罰款並扣3分。這項新交規旨在保護停留在公路上處理事故和救援的緊急服務人員。

這些緊急車輛包括閃著紅色或藍色閃光燈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這條交規將適用於朝任何方向行駛的駕車者,除非車道被一條中間隔離帶分開。

新州公路安全中心(CRS)負責人卡倫(Bernard Carlon)表示:「新的交規將為所有處理車禍和其它事故的緊急救援人員和志願者,提供額外的保護。」

「當你看到停在路上的閃著紅色或藍色信號燈的緊急車輛時,請安全減速,以免超過40公里的時速。」他說,「保持40公里的時速,直到你安全通過所有救援人員和緊急車輛。」這一新交規將試行12個月,然後有關當局將決定是否制定永久性的法規。

維州、西澳和南澳也有類似的規定。南澳的交規要求駕車者在遇到此類情況時,將車速降至25公里/小時。昆士蘭已拒絕推出類似的交規。

新州最近還修訂了一項有爭議的法律。該法律要求兒童年齡須12歲以上才可在公路上騎車;法律修訂後,年齡提高到了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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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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