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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件禽畜水產品抽驗 4件用藥殘留不符規定

高雄市衛生局抽驗52件水產品,鳳山與鳥松區2處釣蝦場的泰國蝦動物用藥殘留檢驗不符規定。(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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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金媛台灣高雄報導)在中秋節全民大烤肉前,高雄市衛生局公布107年1~8月禽畜水產品動物用藥抽驗結果,在109件禽畜水產品抽驗中,有2件黑骨雞、2件泰國蝦共4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來源分別為彰化縣及屏東縣。

衛生局說明,本次抽驗水產品52件、畜肉36件及禽肉21件,檢驗項目包含抗生素、乙型受體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等動物用藥殘留,結果2件黑骨雞分別檢出三甲氧苄氨嘧啶0.12ppm及0.07ppm(標準:0.05ppm)、2件泰國蝦分別檢出脫氧羥四環黴素0.025ppm(標準:不得檢出)及羥四環黴素0.537ppm(標準:0.1ppm)與規定不符,合格率96.3%。

衛生局表示,三甲氧芐氨嘧啶、脫氧羥四環黴素及羥四環黴素均屬抗生素類用藥,如食用過多會造成噁心、嘔吐、過敏、影響腎功能;並提醒消費者選購禽畜水產品時,應選擇來源清楚的產品,最好選擇完整包裝且有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標示的商品。

以上稽查結果,可逕上高雄市衛生局網站食品衛生專區查詢。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可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專線: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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