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南春董事長受審 與四川兩虎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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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報導)身家28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9月12日到14日在四川省樂山市中院受審。喬天明涉嫌行賄、私分中共國有資產等兩項罪名,與落馬的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雲關係密切。

綜合大陸媒體的消息,檢察機關對喬天明的公訴主要與劍南春2003年後的集團改制有關。彼時,劍南春由原地方國有企業改制為管理層控股,由喬天明實際控制。

喬天明共被檢方起訴兩項罪名:一是涉嫌向某官員行賄38萬元;二是在劍南春改制期間通過提前預支廣告費、虛構債務等方式使得劍南春集團的相關資產減少,共涉金額超2億元,涉嫌私分中共國有資產。

現年69歲的喬天明為劍南春實控人。1982年進入劍南春酒廠,歷任黨辦副主任、副廠長、總經理等職務,2000年升任董事長和黨委書記。

2003年,劍南春董事長喬天明推動了劍南春集團「國有資本全部退出」的改制;該方案於2004年1月正式獲得四川省財政廳批覆,除商標等無形資產仍由政府持有外,確定劍南春國有淨資產為9.2930億元。

改制之後,喬天明等20名高管組建的同盛投資有限公司持股69.54%;戰略投資者四川藍劍公司持股8.61%;四川融信投資有限公司持股5.38%;其餘16.47%的股權由劍南春集團工會代全體員工持有。

當時工商檔案顯示,喬天明持有同盛投資41%的股份,間接持有劍南春約26%的股份。

目前擁有劍南春集團30.24%股份的喬天明,在福布斯富豪榜2017年排名中顯示,喬天明身家已經達到28億元,位列四川富豪榜第28位。

喬天明涉嫌向李成雲行賄

在此次樂山中院的庭審中,檢方指控喬天明涉嫌在2003年的改制中私分國有資產外,還涉嫌向官員行賄數十萬元。

據《新京報》報導,樂山市檢察機關明確指出,李成雲給予了喬天明方便並違規委任喬天明擔任綿竹市委常委。

貴州六盤水市中院2017年公布的李成雲案的信息顯示,2001年至2015年,李成雲利用擔任德陽市委書記、四川省副省長、四川省決策諮詢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四川龍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四川興瑞科技有限公司、喬天明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用地、商業競標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並收受636.3467萬元的賄賂。

李成雲2001年到2006年擔任德陽市委書記期間,正是劍南春集團完成國有企業改制工作,而劍南春集團位於德陽市下轄的綿竹市。

近幾年,「有劍南春管理層為官員代持了股份」的說法在當地廣泛傳播,一名曾經代理過劍南春職工股權糾紛的律師對媒體曾表示,「幾乎是公開的祕密」。

李春城出席喬天明兒子婚禮後第二天被帶走

除李成雲外,喬天明和李春城的關係也非常密切。

知情人士向上游新聞記者透露,喬天明的兒子2012年12月1日在成都結婚,時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不僅親自到場祝賀,還在婚禮上發表了講話並表示了祝福。次日晚間,李春城便被中紀委工作人員從成都浣花溪畔的家中帶走。

2015年10月12日,李春城因受賄和濫用職權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2017年5月31日,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雲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喬天明曾多次被帶走調查

被指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心腹的李春城,2012年12月13日被當局宣布落馬,李成為了中共十八大後「首虎」。

隨後就有稱報導,喬天明也被相關部門要求配合調查,但很快就回到綿竹繼續工作。

從2015年5月開始,喬天明長期失聯。據財新網報導,因劍南春改制期間,涉嫌向政府官員輸送利益,喬天明於2015年5月起接受被紀委調查。

《中國經濟週刊》2016年3月援引消息人士稱,2015年12月份,喬天明曾短暫返回過綿竹,簽署完一些授權文件後,他就沒有再公開露面。

直到2017年1月,喬天明才在公開場合露面。

今年7月24日,身為劍南春老總的喬天明,與五糧液、瀘州老窖、劍南春、郎酒、沱牌捨得、水井坊們的老總集體現身,並發表講話說,劍南春將「積極響應」省委書記彭清華「振興川酒」的號召,共同高質量打造「中國白酒金三角」。

但不到兩個月,喬天明就作為被告人被審判。

據權威消息向上游新聞記者(爆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證實,2015年開始,喬天明被相關部門調查。2017年初,喬天明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2017年底,其取保候審被取消。#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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